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喘息服務
喘息服務
緩解家庭照顧者照顧負荷,提供機構喘息、居家喘息、日間照顧中心喘息、巷弄長照站臨托,以減輕照顧者的照顧壓力,讓照顧者得到適當的休息。

1.服務對象:
依「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第二條規定,符合長期照顧服務對象由家屬或親友親自照顧之。【家庭照顧者(亦包含外籍家庭看護工)】
▲資格限制:不適用於長照住宿式機構之服務使用者。

2.服務方式:
  喘息服務提供下列三種服務方式,民眾可依需要選擇適合之喘息服務模式或採混合配搭使用。
(1)居家式喘息:
藉由受過訓練之照顧服務員至個案家中,提供個案身體照顧服務,包含協助如廁、沐浴、穿換衣服、口腔清潔、進食、服藥、翻身、拍背、簡單被動式肢體關節活動、上下床、陪同運動、協助使用日常生活輔助器具及其他服務。
(2)機構式喘息:
個案至住宿式長照機構接受短暫照顧、停留,由機構工作人員提供二十四小時之照顧,服務內容包含護理照護、協助沐浴、進食、服藥、活動安排及相關服務。
(3)社區式喘息:
個案白天至日間照顧中心/巷弄長照站或於夜間至小規模多機能服務中心,依地點提供之服務,接受照顧、停留,包含護理照護(日間照顧中心)、協助沐浴(日間照顧中心、小規模多機能服務中心)、進食、服藥、活動安排及相關服務。

4.補助內容:
(1)補助額度:
長照需要等級第2級至第6級:每年最高補助額度32,340元。
長照需要等級第7級至第8級:每年最高補助額度48,510元。
(2)補助標準:
1.低收入戶:自付0%
2.中低收入戶:自付5%
3.一般戶:自付16%。

備註:依衛生福利部公告之「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規定辦理。

更新日期:11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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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4-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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