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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導言




             民百姓。

                   大正8年(1919)日本海軍為了擴建馬公要港部,購買今天案山北

             極殿以北的文澳旱地,將大案山的全部居民遷到現在的案山里,建設一
             個新的「大案山鄉」。翌年(1920)9月殖民政府大幅改革地方制度,
             實施所謂的「地方自治」,改澎湖廳為澎湖郡(1926年又恢復廳制),
             郡以下劃設「馬公街」及湖西、白沙、西嶼、望安等4個庄。不但使警

             察管區正式和行政區域脫軌,也把本來屬於湖西庄的烏崁和雙頭跨兩個
             村社劃歸馬公街,而成為戰後馬公鎮的藍本。

                   殖民政府先後制定各種衛生規範,來強制改變本地居民的不良生

             活習慣,改善都市的環境衛生;同時積極展開各項都市建設,以便把媽
             宮建設成適於日本人居住的城市,及帝國海軍的前進基地。日本人透過
             都市的道路網絡、基礎工程及空間區位規劃等手段,來建設媽宮市區之

             後,市區也由於陸續有日本商人進駐,帶來了水產製造業、娛樂業、
             請負(土木建築)業,以及寫真(照相)館、時針(鐘錶)店、書店
             等新興的行業和商店,而逐漸改變了原有的經濟結構(張玉璜  1998:
             79-83、91)。


                   大正11年(1922)以後一些新建或擴建的官方機構又逐漸往城外正
             北方的空地發展,到昭和年間不但使北城門及東城門外,原本相當荒涼
             的地帶漸漸有了人煙,連城市的影響圈也逐漸延展到文澳、火燒坪及紅

             木埕一帶(上引書:128-132、137)。

                   大正晚期到日本投降為止,是馬公現代化非常重要的關鍵期。從大
             正10年(1921)開始進行自來水工程,大正14年(1925)在紅木埕海岸

             沿線成功的開鑿6口深水井,隨即設置水源地及輸水、供水設施;到昭
             和3年(1928)總共埋設了大、中、小型下水道4,600公尺,又在文澳開
             發第二水源地,在昭和5年(1930)開始限時供水,到昭和9年(1934)

             到全日供水的目標(許雪姬  1990:70  -72)。而馬公市區的綠化工作
             在昭和初年也獲得了重大的成果,不但醫院通(今中正路南段)、海岸
             通(今中山路),要塞司令部前(今介壽路)及重砲兵大隊前的道路
             (今復國路)都排列著整齊密集的行道樹,澎湖公園內也擁有了一片青

             翠的樹林(張玉璜 1998: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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