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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 輯
鐵線里、鎖港里
門(原來的巡檢司)遷到媽祖宮西側的原協鎮署內,結束了清領以來文
武分地而治的局面。
媽宮築城後約四、五年之內,七街一市又擴增為十街二市。天后宮
前除了原來的魚市之外,增加了一個菜市;商街則增添了東門街、小南
門街及太平街(林豪 1893:82)。不但街區向北端的軍方用地擴大了
約1.7公頃之多,商店也開始以舊街區為中心朝東北、東南及北方,沿
著街道帶狀蔓延(歐棟烈 2004:26)。
二、日治時期的馬公街
清光緒21年(明治28年,1895)日本出兵攻佔澎湖,展開對臺灣、
澎湖的50年殖民統治,當時澎湖廳以下的地方行政一律由警察負責,
只設警察管區並沒有所謂的行政區。明治29年(1896)「澎湖島廳」
將清代的十三澳劃歸媽宮、大山(今湖西鄉)、頂山(今白沙鄉)、
西嶼和八罩(今望安、七美2鄉)等5個澳務署管轄(李紹章 1960:
165-166),「媽宮」一詞從此成為澎湖本島西、南部各聚落(不包括
今天的烏崁和興仁)的總稱,而原來的小案山社則在明治35年(1902)
底被日本軍方徵收,而把居民遷到對岸的大案山(今海軍馬公後指部外
東門以南)。
大正4年(1915)媽宮地區大致上被分成媽宮、文澳和嵵裡等3個
警察監視區(上引書:167),媽宮區除了廳直轄之外,還設有紅木埕
及媽宮水上兩個警察官吏派出所,以媽宮城內6町、埔仔尾(今光復
里)、紅木埕(今朝陽、陽明2里)、火燒坪(今光明、光榮2里)、
西衛、後窟潭、小案山(今海軍軍區)5鄉,及媽宮港和各嶼沿岸為管
轄區。文澳區設有文澳、東衛兩個警察官吏派出所,管轄區包括東西
澳的文澳、大案山(今案山里)、東衛、宅腳嶼4鄉,嵵裡澳的前寮、
石泉、菜園3鄉,及鼎灣澳港仔尾、潭邊2鄉(現在屬於湖西鄉),共9
鄉。嵵裡區設有鎖管港、嵵裡(大正5年以後撤銷)兩個警察官吏派出
所,管轄嵵裡澳的鎖管港、豬母水、鐵線尾、雞母塢、嵵裡、井仔垵、
風櫃尾、虎井、桶盤等9鄉。後來又隨著政務及社會的變遷和人口的增
加而不斷調整警察派出所和管轄區,配合街、鄉長及保甲制度來統馭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