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99 - 馬公市各里人文鄉土叢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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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產業目活動




                   業則要搖舢舨船出海,拿一支釣竿插在船頭的水裡面,憑魚群啄撞釣竿

                   的感覺來判斷魚踪;風浪過大,人力無法搖動舢舨前進時,還要派人下
                   海「泅水」,直接以身體來感覺有沒有魚群(翁安雄 2003:98)。

                         地曳網是一種團體經營的漁撈活動,作業的漁網從幾十或幾百公

                   尺長都有,由合夥人各出幾塊網片合組而成。昭和5年(1930)虎井
                   有十組「地曳網」網組(習稱為「公司」),每一個「公司」都有名
                   稱,做為公廟「抽分」、「犒將」等的分配依據。網組的股份依「網
                   袋」、「網腳」、「網艚」(舢舨)來劃分,「網袋」算2.5份或3份,

                   「網艚」算1份;「網腳」(含網繩)以4塊網算1份,每塊長度約有2尋
                   (3公尺左右)。網袋、網艚都由網組的「頭家」出資,網腳由其他股

                   東認股;網份都以世襲方式繼承,隨著財產的鬮份來分割(上引書:
                   98-99)。

                         早期牽網的漁獲都是以鹽醃製,供自家食用,常常會發生無鹽可

                   用,或鹽價過高的困境;日治大正2年(1913)左右才出現煮乾法(虎
                   井、桶盤都稱為「煮熟魚」)加工製造的鰮魚「魚脯」(魚干),翌年
                   虎井就有3名煮乾鰮業者,之後陸續增加,到昭和4年(1929)已增加為
                   12名。大部份的魚獲都交給固定的「魚灶」加工製作成魚脯出售,扣除

                   頭家的成本之後,股東再依各人應得的額份分帳;其中「泅水」探魚群
                   (含潛水排除礁石)的人分得3份,負責在網船上下網的人各分2到2.5
                   份;其他在岸上牽網具的人則可以分得1到1.5份不等。實際上漁獲的加

                   工製造多由「網份者」經營,在分帳時頭家通常都會預先扣下總額的2
                   到3成,做為貼補出網人的修繕費用,按額份分帳的金額都只是總原所
                   得的7到8成而已(上引書:98-100)。


                         桶盤嶼在同一時期則有7組地曳網,其中陳姓3組,歐、顏、蘇、董
                   各1組;也有人說只有5組(陳、歐、顏、蘇、董各1組),澎湖廳的調
                   查資料則是4組,漁場在垵口。無論當時桶盤有幾組地曳網,習慣上都
                   是在每年農曆7月26日派代表到福海宮抽籤,來安排輪流在垵口牽網的

                   時間;所使用的網具都是以苧麻網做成長寬4×6台尺的網片,參加的人
                   每人要自備6片,各自負責以薯榔汁染網保養;要用的時候才拿到岸邊
                   連接成一張大網。輪到當天牽網的網組,在黃昏時就派人到大宅後或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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