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98 - 馬公市各里人文鄉土叢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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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  輯
                                   虎井里、桶盤里


                   組)、地曳網4組,及在昭和3年才引進的鰆魚曳繩釣10組(業者同延繩

                   釣)、鰮魚焚寄網2組,年漁獲總值約有20,562圓,農業方面則和大正
                   初年相似(澎湖廳 1932:252-256)。

                         桶盤的漁業在戰後更加蓬勃發展,因此島上的居民人數從500多人

                   逐漸增加到700人左右;民國60年(1971)以後人口雖然已不足500人,
                   仍然可以集資千餘萬元將福海宮擴建為當年稱冠澎湖的大廟,在民國62
                   年(1973)舉行入火大典時還吸引了2,000多個各地的香客登島觀禮。
                   由於漁業景氣空前的繁容,一些經濟寬裕的居民紛紛遷到馬公購屋居

                   住,到民國77年(1988)以後留在島上的人口已不到200人;民國80年
                   (1991)澎湖的近海漁業資源日漸枯竭之後,桶盤嶼的漁業也迅速沒

                   落,目前漁港內的漁船已寥寥可數(不到10艘)。

                   (二)傳統漁業


                   1.地曳網漁業

                         地曳網漁業俗稱「牽網」又稱「牽罟」,是所有漁撈作業之中動
                   員的人力最多,男女老少都可以參與的漁業,漁獲以鰮魚為主。虎井牽
                   網作業的海岸大多屬於砂礫海岸作業地點主要有「垵仔」(包括「寮仔
                   口」)、「盤山窩」、「煙墩下」(角仔)、「海者下」、「田仔」、

                   「南勢灣」、「雞心」、「石壁」等處,以垵仔為主要的作業區。雖然
                   漁場都是砂礫底質,但是網的下綱(沉子綱)仍然難免會被海底的珊瑚
                   礁石絆到,因此作業時還是需要有人潛到水中,以備在網綱勾住礁石時

                   立刻排除障礙(翁安雄 2003:96)。

                         垵仔和雞心的捕魚權從日治時期起就歸社里的公廟(即全聚落)所
                   有,為了公平起見,都採取一天輪流由一組(一張網)作業的方式來分

                   配捕魚權。社里所有的網組每年春節都要到公廟抽籤,來決定輪流使用
                   漁場的順序,公司再向網組抽取一定比例的漁業金(稱為「抽分」),
                   做為公廟建醮經費的主要來源(上引書:97)。至於其他的漁場則採取

                   「發現者為先」的原則,由先發現網位的人專用。

                         牽網漁業全天都可以作業,在白天作業有專人「站山頭」(站在海
                   岸或山頂上)觀察魚群;待確定魚群的位置就通知居民去牽捕。夜間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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