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98 - 馬公市各里人文鄉土叢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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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 輯
虎井里、桶盤里
組)、地曳網4組,及在昭和3年才引進的鰆魚曳繩釣10組(業者同延繩
釣)、鰮魚焚寄網2組,年漁獲總值約有20,562圓,農業方面則和大正
初年相似(澎湖廳 1932:252-256)。
桶盤的漁業在戰後更加蓬勃發展,因此島上的居民人數從500多人
逐漸增加到700人左右;民國60年(1971)以後人口雖然已不足500人,
仍然可以集資千餘萬元將福海宮擴建為當年稱冠澎湖的大廟,在民國62
年(1973)舉行入火大典時還吸引了2,000多個各地的香客登島觀禮。
由於漁業景氣空前的繁容,一些經濟寬裕的居民紛紛遷到馬公購屋居
住,到民國77年(1988)以後留在島上的人口已不到200人;民國80年
(1991)澎湖的近海漁業資源日漸枯竭之後,桶盤嶼的漁業也迅速沒
落,目前漁港內的漁船已寥寥可數(不到10艘)。
(二)傳統漁業
1.地曳網漁業
地曳網漁業俗稱「牽網」又稱「牽罟」,是所有漁撈作業之中動
員的人力最多,男女老少都可以參與的漁業,漁獲以鰮魚為主。虎井牽
網作業的海岸大多屬於砂礫海岸作業地點主要有「垵仔」(包括「寮仔
口」)、「盤山窩」、「煙墩下」(角仔)、「海者下」、「田仔」、
「南勢灣」、「雞心」、「石壁」等處,以垵仔為主要的作業區。雖然
漁場都是砂礫底質,但是網的下綱(沉子綱)仍然難免會被海底的珊瑚
礁石絆到,因此作業時還是需要有人潛到水中,以備在網綱勾住礁石時
立刻排除障礙(翁安雄 2003:96)。
垵仔和雞心的捕魚權從日治時期起就歸社里的公廟(即全聚落)所
有,為了公平起見,都採取一天輪流由一組(一張網)作業的方式來分
配捕魚權。社里所有的網組每年春節都要到公廟抽籤,來決定輪流使用
漁場的順序,公司再向網組抽取一定比例的漁業金(稱為「抽分」),
做為公廟建醮經費的主要來源(上引書:97)。至於其他的漁場則採取
「發現者為先」的原則,由先發現網位的人專用。
牽網漁業全天都可以作業,在白天作業有專人「站山頭」(站在海
岸或山頂上)觀察魚群;待確定魚群的位置就通知居民去牽捕。夜間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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