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9 - 澎湖縣文化資產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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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道光12年(1832)32歲,福建興泉永道長官周凱在澎湖賑災,廷蘭賦詩陳述
             澎湖風災的情形,周嘉許蔡生「海外英才今見之,如君始可與言詩」。《澎湖
             紀略續篇》經周凱削正並作序後付梓,名為《澎湖續篇》。

           8. 道光14年(1834)34歲,受聘主講臺灣縣引心書院(今臺南市)。
           9. 道光15年(1835)35歲,三赴福州省城鄉試,再度落榜,10月回澎時,遭遇
             颱風,船隻飄抵越南。次年歷經一百多天的水、陸路行程,於5月8日返回澎
             湖,之後刊行《海南雜著》一書。
           10. 道光17年(1837)37歲,被舉為丁酉科拔貢,四赴福州省城鄉試,並中劉志
              摶榜第31名舉人;同時擔任臺南崇文、引心及澎湖文石三書院講席。

           11. 道光20年(1840)40歲,與同儕林梅樹、呂世宜等人商校成刻恩師周凱《內
              自訟齋文集》,版藏呂氏「愛吾廬」。
           12. 道光22年(1842)42歲,澎湖廳前後任通判玉庚及王廷幹聯名贈匾「鄉國善
               士」,嘉許對賑災勸捐撫卹的表現。
           13. 道光23年(1843)43歲,代表澎湖廳上書乞留因案遭下獄的兵備道姚瑩;並

              立碑文及柱聯於金門瓊林「蔡氏宗祠」和「欽旌節孝」坊。
           14. 道光24年(1844)44歲,進京會試,中式孫毓溎榜209名,在北京紫禁城保
              和殿殿試為二甲61名,賜進士出身,即用知縣,籤制分發江西省。
           15. 道光26年(1846)46歲,回金門祭祖,
              為瓊林「一門三節坊」的中聯題字及當地
              「大道公宮」掛「至誠之道」匾;返澎後

              並在雙頭跨舊宅旁建「進士第」,並赴媽
              祖廟後殿清風閣上掛「功庇斯文」匾。
           16. 道光29年4-7月(1849)49歲,任江西省
              峽江縣知縣3個月。
           17. 咸豐2年(1852)52歲,任江西省鄉試同考

              官,冬改任南昌水利同知。
           18. 咸豐6年(1856)56歲,任江西省豐城縣
              知縣。
           19. 咸豐7年(1857)57歲,組織團練圍堵太
              平軍;勸捐修復豐城縣熊坊                  土隄等。                           瓊琚園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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