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7 - 澎湖縣文化資產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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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轄區域為馬公港及澎湖列島一周、媽宮街內的小案山、虎井、桶盤等地。

               昭和12年(1937)管轄馬公市南區部分的「馬公南警察官吏派出所」,俗稱
           「南署」(今啟明派出所)與水上派出所同廳舍辦公,派出所在二樓、水上派出
           所於一樓;此時另有管北區部分俗稱「北署」(今光明派出所)的「馬公北警察
           官吏派出所」位於埔仔尾(今玉山銀行澎湖分行處)。
               民國37年(1948)3月馬公警察所改為分局,水上警察官吏派出所改為港口

           分駐所。民國56年(1967)港口分駐所裁撤,員警併入啟明派出所編制。
               水上警察官吏派出所,設於當時馬公港區第二棧橋(海軍碼頭)西北側,可
           分為三次不同外觀的建築物。第一代面積較小,是明治33(1900)首建;7年後

           於原址前方進行小規模填海工程,重建後其設施更為完整,為第二代建物,有2
           層的圓柱形觀樓以便觀測船隻出入馬公港;因建築物的木構體不敵蟻害及氣候潮
           濕且緊鄰海邊,鹽害、漏雨嚴重,乃於昭和3年(1928)規劃改建,並於昭和5年
           (1930)完成,此為第三代建築物。昭和6年(1931)4月24日由廳長大竹  勇

           發表「式辭」、馬公街長三浦光次發表「祝詞」後正式啟用,外觀如現今模樣。
           二次戰後,水上派出所成為警察局的警務宿舍,1970年前後,該處週遭成為南甲
           漁民出海捕魚後的交易場所,同時也是漁民眷屬等待漁船返航或休憩的空間。

























                                昭和元年(1926)媽宮海岸,可由海上看水上警察官吏
                                派出所(有圓形屋頂)-取自《澎湖を古今に涉り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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