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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斗嶼燈塔
基本資料
創建年代:日治明治32(1899)年
位 置:白沙鄉吉貝村目斗嶼
歷史建築公告時間:民國92年12月11日
種 類:建築物類
歷史沿革
目斗嶼燈塔舊稱「北島燈塔」,目斗嶼位於澎湖縣白沙鄉吉貝島北方約3.8
浬,為澎湖羣島有人居住的最北端島嶼。目斗嶼面積約0.024平方公里,由玄
武岩方山台地所構成,島嶼形狀似木匠使用之「墨斗」,故先民稱之為「墨斗
嶼」。日治時期取其諧音,稱為「目斗嶼」。由於位處澎湖羣島的最北端,又名
「北島」。
澎湖羣島海域水深大致為南深北淺地形;目斗嶼屬最北端島嶼,附近海域群
礁遍佈,水深約1公尺,屬於沉水海蝕平台地形。北端的大磽嶼更是澎湖地區海
流最急之處,澎湖當地俗稱:「一磽、二吼、三西流、四鵝豆頭、五潭門、六東
吉」,由上可知目斗嶼附近海流之險,尤其每年冬季的東北季風來臨時,航經此
海域的船舶更加險象萬千。自古迄今發生於此海域周遭有歷史記錄的船難就有60
餘艘。
日治時期日本政府為提高航行此區域的船隻安全,於明治32年(1899)起
構建北島燈塔。由於交通不便,施工更形艱鉅,工程費用達20萬3仟日圓。施工
期間達3年2個月,於明治35年(1902)竣工使用,並派有專人駐守管理燈塔事
務,駐守人員6人,分成兩組,每組3人以5日為交班更替。同時於吉貝島建有目
斗嶼燈塔宿舍,供駐守人員家眷居住。並派有專船「有明丸」為目斗嶼燈塔運載
物資必需品。
目斗嶼燈塔位於長年受海潮風浪侵襲之處,在燈塔設計之初即選擇銑鐵為塔
身材料,完工後塔身高為39.9公尺,基座分為三層,塔基為磚砌構造。塔身為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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