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及個案管理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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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者保護服務
- 發布日期:2023-03-07
- 發布單位:社會處
- 內 容:
服務對象
領有身心障礙証明,且符合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75條、第77條規定者。
服務項目
一、緊急保護安置服務。
二、法律扶助服務(監護宣告、輔助宣告及選擇監護人、輔助人等)。
三、協助危機處理、經濟扶助、情緒支持、諮詢服務、關懷訪視服務。
四、轉介服務(個案管理、就學服務、就業服務、就養服務、醫療服務、法律服務、心理諮商、居家服務、其他資源連結)。
五、提供涉訟或作證之法律扶助:依法院通知,刑事被告或犯罪嫌疑人因智能障礙無法為完全之陳述時,經法律同意提供輔佐人之服務或其他必要之法律扶助。
通報服務窗口
一、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結合「113婦幼保護專線」,24小時受理身心障礙者保護個案通報,專線電話:06-9264322,傳真電話:06-9264067。
二、澎湖縣身心障礙者生涯轉銜暨個案管理中心,電話:06-9270901。
三、線上通報網址:衛生福利部關懷E起來。
相關法規 ─資訊參考自全國法規資料庫(Laws & Regulations Database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身心障礙者保護通報及處理辦法(修法日期:100年0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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