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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戶老人配戴助聽器費用補助
- 發布日期:2025-06-24
- 發布單位:社會福利科
- 內 容:
- 聯絡人:盧先生
- 聯絡電話:06-9274400轉565
一、補助原則:
(一)本案服務對象為設籍並居住於本縣之低收入戶六十五歲以上老人(原住民為五十五歲以上),並符合下列條件:
1.經健保合約醫療院所診斷,其聽力退化損失之範圍四十五分貝至一百一十分貝。
2.具有健保合約醫療院所開立六個月內之診斷證明書及聽力圖正本。
(二)民眾應檢具聽力損失相關證明,至本府提出申請;本府審核資格後,將核定結果函知民眾。
(三)申請購買助聽器請領款項相關流程詳如圖片。
(四)聽損老人倘現已領有身心障礙者輔具助聽器補助,於核定補助後四年內,同一耳位不得再申請補助。同一耳位已取得本案補助,倘仍有配戴助聽器需求,得於前次核定補助滿四年後,再提出申請。
二、獎助項目及基準:助聽器一只至多獎助新臺幣五千五百元(NT.5,500元)。所購買之助聽器,應具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頒發之醫療器材許可證。
(一)本案服務對象為設籍並居住於本縣之低收入戶六十五歲以上老人(原住民為五十五歲以上),並符合下列條件:
1.經健保合約醫療院所診斷,其聽力退化損失之範圍四十五分貝至一百一十分貝。
2.具有健保合約醫療院所開立六個月內之診斷證明書及聽力圖正本。
(二)民眾應檢具聽力損失相關證明,至本府提出申請;本府審核資格後,將核定結果函知民眾。
(三)申請購買助聽器請領款項相關流程詳如圖片。
(四)聽損老人倘現已領有身心障礙者輔具助聽器補助,於核定補助後四年內,同一耳位不得再申請補助。同一耳位已取得本案補助,倘仍有配戴助聽器需求,得於前次核定補助滿四年後,再提出申請。
二、獎助項目及基準:助聽器一只至多獎助新臺幣五千五百元(NT.5,500元)。所購買之助聽器,應具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頒發之醫療器材許可證。
相關附件
*附件類型若為open office系列文件,為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文件為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免費開源軟體(LibreOffice) 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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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低收入戶老人配戴助聽器獎助項目及基準
檔案大小(311K)
- 低收入戶老人配戴助聽器費用補助申請書
檔案大小(9K)
- 低收入戶老人配戴助聽器費用補助核銷請款書(民眾)
檔案大小(10K)
- 低收入戶老人配戴助聽器費用補助核銷請款書(廠商)
檔案大小(8K)
- 低收入戶老人配戴助聽器費用補助領據
檔案大小(21K)
- 澎湖縣「低收入戶老人配戴助聽器獎助計畫」計畫書
檔案大小(143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