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申請案件公開資訊
分隔線
中央內容區塊
澎湖縣政府執行臨時團體活動費經費作業要點
- 發布日期:2023-07-05
- 發布單位:社會行政科
- 類 別:補助申請案件公開資訊
- 內 容:
- 請欲申請單位詳請欲申請單位詳閱「澎湖縣政府執行臨時團體活動費經費作業要點」後,如符合申請要件,請配合以下事項申請:
一、申請期間:於年度預算通過後至該年12月31日前。
二、補助內容、項目、標準及申請程序:請詳閱「澎湖縣政府執行臨時團體活動費經費作業要點」。
三、審查方式:檢附要點所述資料(補助計畫書、經費概算表)書面審查。
四、全案預算金額:
(一)縣立案之經濟團體、同鄉會、校友會、國際團體、自由職業、宗親會等,每年補助2萬元。
其餘團體每年補助不得超過5萬元。
(二)配合政府推動政令、舉辦公益性社會福利,有益澎湖觀光、創造商機及弱勢照顧等計畫,
經相關單位審核,專案簽准奉核,不在此限。(本府有權視預算、計畫內容核定實際補助金額)
五、公務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說明及注意事項:如申請補助者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
第3條之公職人員或公職人員之「關係人」,應依同法第14條第2項規定,於申請時檢具「公
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A.事前揭露】」。
(詳情請參閱公告網站:澎湖縣政府補助暨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資訊公開專區
https://event.penghu.gov.tw/coi/index.jsp )
相關附件
*附件類型若為open office系列文件,為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文件為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免費開源軟體(LibreOffice) 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文件
*附件類型若為open office系列文件,為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文件為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免費開源軟體(LibreOffice) 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文件






檔案大小(23K)
檔案大小(46K)
檔案大小(13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