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自立脫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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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與少年未來教育及發展帳戶簡易攻略
- 發布日期:2019-03-08
- 發布單位:社會福利科
- 類 別:家庭自立脫貧
- 內 容:
簡易攻略
聽說政府開辦「兒童與少年未來教育及發展帳戶」
只要每個月幫孩子存點錢
孩子年滿18歲就可以有一筆夢想基金了
☛到底哪些身分可以提出申請呢?
申請資格
105年1月1日以後出生
並且列冊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的兒童及少年
長期安置2年以上之失依兒童及少年
☛但每個月需要存多少錢呢?
補助方式
開戶時:政府先匯入10,000元開戶金
自行選擇存款金額
□ 500元、□ 1,000元、□ 1,250元
配合自存款金額,政府提撥相同款項
每年自存款最高15,000元,政府提撥款最高15,000元
(一年最高存款3萬元)
☛去哪裡存錢呢?
繳存方式
收到政府寄發的繳存單,再到郵局、台灣銀行進行繳費,
或使用ATM轉帳繳款
可以設定由郵局帳戶每月10日自動扣繳
☛無法按月繳存怎麼辦?
繳存期限
每年1-11月的繳存單,繳存期限皆為當年11月20日
12月的繳存單,繳存期限為當年12月20日
年底補存
為免民眾損失存錢機會,每年12月初會寄發補存單
補存期限為當年12月20日
☛那我存了這些錢會不會影響我原本的福利身分呢?
獎勵措施
帳戶存款免列入家庭財產計算
存款利息免納綜合所得稅
帳戶存款不得作為抵銷、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之標的
☛家裡經濟狀況已經改善了,存錢到一半就沒有福利身份了會怎麼處理我存的錢呢?
福利身分變動機制
已開戶之對象於喪失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安置兒少資格起一年內若有自存款,仍可獲政府相對提撥款存入,一年期滿後參加者仍可持續自存款,但停止政府相對提撥款。
倘日後又符合兒少教育發展帳戶實施對象資格,再恢復政府相對提撥款配合自存款同額款項存入,直到年滿18歲。
☛什麼時候可以動用帳戶存款呢?
帳戶提領及結清
年滿結清:
各縣市政府於參加者年滿18歲之1個月前發公文通知檢具儲金用途相關證明辦理兒少教育發展帳戶款項之請領並結清帳戶。儲金用途以助於開戶人就學、就業、職業訓練或創業為限,參加者提供轉帳帳戶,由台灣銀行轉出存款並終止帳戶
提早結清:
1.若兒少本人死亡,由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提出申請。(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未申請則可由遺屬申請。遺屬依民法繼承編之規定認定)
2.罹患嚴重疾病或身心障礙等特殊狀況。
自願退出:
如中途自願退出,由社工評估結合資源或加強教育提高存款誘因,保留一年緩衝期,屆期可領取自存款及利息。開戶人辦理帳戶結清後,未滿三年不得重行申請開立兒少教育發展帳戶。
附註:
未提出儲金用途相關證明、經審查不符前述儲金用途或開戶人自存款總額未達中央主管機關撥入之開戶金金額者,轉請中央主管機關辦理提領自存款及其利息並結清帳戶
☛提出申請後,在存款過程中若對於兒童與少年未來教育及發展帳戶仍有問題要請教誰呢?
受理窗口:社會處之社會福利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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