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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樂朋家園招生
  • 發布日期:2023-03-08
  • 發布單位:社會福利科
  • 內  容:
  • lepont

     

    招收對象

    一、  設籍澎湖縣,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智能障礙者或合併智能障礙之多重障礙者,經評估符合接受全日型住宿式照顧服務者,年滿18歲以上,並以35歲以上為優先。

    二、  未有法定傳染疾病。

    三、  無需專業護理技術服務者,如:插管照護(鼻胃管、導尿管、氣切等)或醫療照護需求者。

     

    服務時間

    一、  週一上午九點至週五下午五點,每週五固定返家。

    二、  住民如有假日服務需求,需依「縣(市)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案主假日不宜返家評 估指標」提出申請,經評估認定之。

    服務申請

    一、 申請資料:申請者需備妥以下資料

    (一)   服務申請表(不限年齡皆可現場填寫)。

    (二)   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另須檢附身心障礙需求評估結果相關證明文件。

    (三)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   戶口名簿影本。

    (五)   低收入戶證明影本(無則免)。

    (六)   重大傷病卡影本(無則免)。

    二、  報名方式

    (一)   親送: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上午8時30分至12時30分;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

    (二)   均可受理。

    (三)   郵寄: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

    三、  入住評估:

    (一)   初評/家訪:由本會工作團隊進行申請者面談及家庭訪視評估。

    (二)   入住審查評估:資格不符者不進入評估,需召開入住審查評估會議,並決定入住名單。

    入住通知

    一、  依本家園入住審查評估結果通知入住。

    二、  接獲通知後一週內,請至公立醫院完成體檢,檢具體檢報告逕送本家園檢核。

    三、  辦理入住手續及簽訂服務契約書,服務初期為協助適應新生活,入住一個月後如有需要得安排第二次家訪,並討論是否繼續提供服務。

    聯絡窗口

    聯絡 人:林美娟

    電    話:(06)9215957轉107

    電子信箱:linb501@gm.syinlu.org.tw

    地  址:澎湖縣馬公市西文里103-1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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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3-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