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2026-01-27
- 發布單位:社會福利科
- 內 容:
- 聯絡人:陳千惠
- 聯絡電話:06-9274400轉563~565
- 傳真號碼:06-9268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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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覺功能障礙者生活重建及生活訓練服務
澎湖縣政府101年成立「澎湖縣視覺障礙者生活重建服務中心」,為提供沒有視力和視覺有困難的民眾生活重建服務,使其可學習照顧自己,並走向人群。
委託承辦單位
委託服務單位:國立臺南大學視障教育與重建中心
服務專線:(06)927-1025,傳真前請先來電通知
地址:澎湖縣馬公市同和路33號4樓(澎湖縣視覺障礙者生活重建服務中心)
服務時間:每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3時30分至17時30分,國定假日休息
服務對象
一、設籍或居住於澎湖縣且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之視覺障礙者或視覺多重障礙者,或經醫師診斷證明視力或視野有進行性惡化之虞者。
二、服務優先順序如下:
(一)以15歲以上、45歲以下之新領身心障礙證明或視障未逾3年之中途致障者。
(二)中途致障且未接受過定向訓練者。
(三)中途致障且具生活重建、生活自理需求者。
(四)未具備基礎定向行動能力和具有生活能力訓練需求者。
(五)現未安置或未曾安置於各類身心障礙福利單位或特殊學校者。
(六)其他:有就業、就學或其他需求者,經受任人評估須優先接受訓練者。
實施目的
一、透過專業評估找出生活重建服務需求。
二、教導生活重建所需各項生活能力。
三、能重新參與社會、投入職場與獨立生活。
期盼.願景
一、建立以視覺障礙者為主的個案管理服務,包含落實個別化評估、連結適切資源、執行處遇計畫。
二、建立視覺障礙者使用電腦、文書等獲得資訊的基本能力。
三、建立視覺障礙者原有的室內、戶外環境之行動能力及生活自理能力。
四、建立視覺障礙者及其家人社會暨心理方面之適應能力。
申訴管道
服務對象對服務過程或內容有相關建議或不滿意之處,可透過電話及陳情窗口向本府申訴,本府將派員予以協助及回覆。
申訴專線:06-9274400分機563~565 (社會處社會福利科)、1999縣民服務專線
申訴連結:人民陳情單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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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澎湖縣政府補助辦理視覺功能障礙者生活重建及生活訓練服務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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