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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中高齡智障者家庭服務(憨老家庭服務)
  • 發布日期:2015-10-23
  • 發布單位:社會處
  • 類  別:身障福利
  • 內  容:
  • ~您的幫忙,讓生活有轉機~
      澎湖縣中高齡智障者家庭服務(憨老家庭服務)
    中高齡1 
      當智障者邁入中高齡其老化情況較一般人加速,其父母也面臨老衰凋零的歷程,使得家庭出現雙重老化的困境,中高齡智障者加上高齡父母的組合,即被稱為「雙重老化家庭」、「憨老家庭」,面臨照顧困難、生活品質低落以及對未來的擔心等問題。有鑑以此,本會自99年起接受澎湖縣政府委託開辦「中高齡智障者家庭服務計畫」,提供個別化的家庭個案管理服務,透過需求評估服務機制,視其需求與意願媒合資源連結服務,定期家電訪支持關懷、提供資訊講座、團體、服務宣導、社區適應、照顧者培力等活動辦理,協助家庭建立各項問題解決能力,增進社區支持網絡,以及未來照顧議題討和準備。本著主動將服務帶入家庭,使智障者家庭面臨的生活危機獲得改善,創造更佳的照顧與生活品質。

    委託服務單位
     服務單位:社團法人澎湖縣照顧服務協會 
     服務專線:(06)926-7286或926-6205轉306。傳真專線:(06)926-8408。
     服務時間:每週一至週五上午:8點至12點,下午:13:30分至17:30分
     週六、日及國定假日休息 

    服務對象
    家庭中包含35歲以上智能障礙者或65歲以上的主要照顧者,含以下八大類家庭型態:
          一、智障者之父母或主要照顧者年滿65歲以上
          二、智障者35歲以上,且父母任何一方患有疾病致影響生活能力
          三、智障者35歲以上,有臥床或合併精神情緒困擾、照顧需求較高
          四、智障者35歲以上,由智障者照顧失能父母之家庭
          五、智障者35歲以上之單親家庭(含父母一方已死亡或離婚.分居)
          六、家中多名智能障礙者,且其中一名滿35歲以上家庭
          七、智障者為18歲以上接受隔代教養
    智障者為18歲以上接受隔代教養智障者為18歲以上接受隔代教養      八、35歲以上獨居之智障者

    實施目的
    1. 藉由電訪、家訪評估機制,為服務對象提供需求評估,提供家庭個管服務,根據家庭狀況和需求評估結果,給予醫療協助、心理支持、照顧支持、各類福利服務申請、資源連結等個別化的支持和協助,改善其生活處境。
    2. 透過服務資訊提供、講座、活動體驗、服務資源參訪等增強雙老家庭資訊接收和支持網絡,紓解照顧者壓力、增加社會支持感,提升對資源的了解和運用,進而增加未來照顧的準備度。
    3. 根據社區特性結合當地資源辦理活動,除使案家能就近參與,更期能增進社會認知與接納,為案家建立鄰里資源,連結社區能量一起支持在地的雙老家庭。

    期盼.願景 
     
      『憨老家庭』所需面對的挑戰是長遠的、甚至是一輩子的事情,故期許持續發展貼近本縣地區特性的雙老家庭服務,使本縣智障者家庭的社會支持不因年齡增長而產生斷層,面臨的生活危機也能因服務介入而獲得改善。我們的陪伴和協助或許只是他們生命中的過客,仍期盼透過積極的行動來轉換這些家庭的能量,引介更多資源進入這些家庭、建立在地社區支持力量,以預防悲劇發生,也能在「心理準備」和「照顧安排」等層面協助家庭對於智障家人的未來照顧轉銜。
    【 陪同案家就醫,與醫療人員進行醫病溝通、保健及用藥知能教導】 【連結社區資源辦理貼近案主、案家需求之活動,
    達到在地社區支持力量增進照顧者、智障者社會參與、人際互動】
    中高齡 中高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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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8-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