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身心障礙者使用維生器材及必要生活輔具用電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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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身心障礙者使用維生器材及必要生活輔具用電優惠
- 發布日期:2025-09-03
- 發布單位:社會處
- 內 容:
申請資格(以下條件須同時符合)
一、領有身心障礙證明。
二、居住家中且最近1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
三、未接受政府全日住宿照顧費用補助(含同時接受日間照顧及夜間住宿費用補助)
申請時間、方式及應備文件
符合申請資格者,自即日起備齊下列文件(如申請書)自行或委託他人或郵寄向澎湖縣輔具資源中心提出申請:
一、社會處社會福利科,張小姐,洽詢電話:9270901,澎湖縣馬公市同和路33號1樓。
二、澎湖縣輔具資源中心,鄭小姐,洽詢電話:9262740,澎湖縣馬公市同和路33號1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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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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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21204起用電優惠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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