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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政府衛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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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幼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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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周產期高風險孕產婦(兒)追蹤關懷計畫
  • 發布日期:2026-08-26
  • 發布單位:保健科
  • 內  容:
  • 一、辦理時間: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二、參與資格:澎湖縣產檢醫療院所及居家護理所。
    三、服務對象:(具下列情形之一)
    (一)健康風險因子:目前有吸菸者;目前有喝酒者;多胞胎(經評估有收案需求者) ;確診為妊娠高血壓且教育程度為高中職以下或為原住民、新住民;確診為妊娠糖尿病且教育程度為高中職以下或為原住民、新住民。
    (二)社會經濟風險因子:未滿20歲、低/中低收入戶、受家暴未定期產檢個案。
    (三)母親孕期全程未做產檢個案之新生兒。
    (四)其他:心理衛生、藥物濫用族群、新住民、身心障礙、妊娠高血壓、妊娠糖尿病、高危險妊娠,或其他經評估有收案需求者。
    四、服務內容:
    針對上述服務對象提供孕產婦健康問題評估與衛教關懷建議項目提供關懷服務,追蹤期限依不同收案對象自收案日起至產後6週或6個月止,或個案表示拒絕追蹤關懷。關懷追蹤服務方式,包括面對面諮詢、電話訪視、視訊諮詢,並視需求提供到宅訪視。
    五、個案照護服務經費依實際提供服務之人次、服務內容及本計畫相關規定核實計算,並於本計畫核定經費額度內支應;年度核定經費如已用罄,本局得視實際執行情形停止受理後續服務申請或調整後續服務內容。
    六、本計畫合作單位類別如下:
    (一)收案單位:係指執行本計畫產前及產後評估及關懷追蹤服務之單位。
    (二)追蹤單位:係指執行本計畫關懷追蹤服務之單位。
    (三)網絡單位:係指提供有助於擬定個別化健康照護計畫資訊之單位。
    七、檢附計畫作業須知供參。
    有意願參與本計畫之單位,請將用印完成之合作同意書(依上述合作單位類別)於9月25日(五)前函文至澎湖縣政府衛生局保健科(880-41澎湖縣中正路115號),封面請註明「周產期高風險孕產婦(兒)追蹤關懷計畫」,收受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至下午5時。洽詢電話:06-9272162轉分機173趙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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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6-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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