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內容區塊
:::
表單下載
無菸金點獎-校園無菸創意設計活動
2018-09-19
無菸金點獎-校園無菸創意設計活動
無菸金點獎-校園無菸創意設計活動 壹、依據:107年菸害防制工作計畫辦理 貳、活動目的:                               依據菸害防制法第 12 條規定,未滿18歲者,不得吸菸;第 15 條第1項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屬全面禁止吸菸場所。本縣青少年吸菸率年年攀升,為使青少年瞭解抽菸危害的重要性,特辦理本次活動讓師生攜手共同創作無菸新教材(具),期由校園教、職員豐富教學經驗,引導學生創造出生動、活潑及創新的教材(具),並藉由本活動加強青少年對菸害認知與重視,推動全民無菸生活一 起來,進而達成「拒絕菸品、遠離菸害」之目標。 參、承辦單位: 一、澎湖縣政府衛生局 二、澎湖縣政府教育處、國立馬公高級中學及國立海事水產職業學校 肆、參賽資格: 一、以團體報名,團體成員最多4人為限(最多1名教師職員),不得重複報名 二、限本縣各鄉市國小、國中、高中職現職教師、教職員及在校學生們共同組團參賽(以學生為主) 三、參賽者不得冒名頂替,團體可同時報名參加教材、教具競賽,但需分別繳交參賽作品及資料 伍、活動時程: 項目 時程   報名及繳件日期 9月20日起至10月22日止 評選日期 預11月初 公佈日期 預11月15日前 領獎日期 公佈後至12月10日止 一、作品繳交資料: (一)參賽文件: 1.參賽報名表1份(附件一) 2.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1份(正本)(附件二) 3.教材(教具)作品1份(件) 4.光碟片1份【含教材(具)檔案、Flash、影片或影音檔等】 (二)繳交方式: 參賽者需將107年10月22日下午5點前,將參賽作品以郵寄或親送的方式,至澎湖縣政府衛生局企劃資訊科(澎湖縣馬公市中正路115號),信封請註明「校園無菸創意設計活動」,以郵戳或交遞日期為憑 陸、參賽主題與規格: 一、主題:以青少年為對象,教學設計主題限以「菸品的危害」與「拒菸反菸」2大類為主,以簡潔、感性、知性及具創造力、想像力方式來呈現。 二、教具:可做為日後推廣使用,型式不拘,可用桌遊、大富翁遊戲、影音、動畫等各種方式設計。 柒、評選方式: 一、評選委員:由澎湖縣政府衛生局聘請專家學者2人擔任之 二、評選地點:澎湖縣政府衛生局 三、評分標準:若總分有相同者,以「內容創意」分數高低來決定名次 (一)內容創意:40分,作品呈現之原創性、多元性、趣味性及教育意義等。 (二)教學實用性:35分,作品能展現學習互動,具觀摩、分享與推廣性。 (三)主題完整性:25分,教案架構與教學內容適切,能符合學習目標。 捌、獎勵辦法: 一、無菸金點設計獎1名,3,000元等值商品禮券,獎狀1只 二、無菸金點概念獎1名,2,000元等值商品禮券,獎狀1只 三、無菸金點新秀獎2名,1,000元等值商品禮券,獎狀1只 四、參加獎:符合活動之規定,倘若未獲獎則補助每個團體參加獎400元等值圖書禮劵(不重複領取) 玖、公佈時間與領取方式: 一、公佈時間:預訂107年12月初公佈於澎湖縣政府衛生局官網 二、領取方式:於107年12月10日前,獲獎者請憑身分證至澎湖縣政府衛生局企劃資訊科領取(代領者請自備委託單) 拾、參賽注意事項: 一、參賽資格需為日間部在校學生,投稿時須詳實填寫學校名稱、系所、年級與真實姓名等,若經查登載不實,除取消參賽資格外,主辦單位保留究責之權 二、凡報名參賽團體人員,即表示其已閱讀及同意本活動條款及細則,並確認其繳交作品之參與者、創作者及其他獲授權代表的同意 三、請於期限內繳交作品,逾期不予受理,繳交後不得再更換,得獎作品概不退還 四、參賽作品之寄送費與郵寄過程損毀,請自行處理與承擔風險,主辦單位恕不負責處理 五、參賽作品於本活動參賽期間,不得同時參加其他競賽,若發生此情形將撤消參賽及得奬資格 六、參賽作品應為從未公開發表或未曾參與國內外其他競賽之原創作品,嚴禁抄襲與仿冒,不得引用其他公開競賽獲獎之作品或有版權之作品 七、智慧財產權: (一)得獎作品(含前三名及佳作)之原稿著作財產權歸屬,依填寫附件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中之規定屬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擁有使用、重製、改作、編輯、公開展示、媒體廣告、商品化或其他任何合法之方式利用得獎參賽作品,均無須通知及支付費用予立同意書人。 (二)若作品中引用或擷取圖片、影像、文字、音樂等資源,請參賽者遵守著作權法合理使用之規定,並於引用處下方標明來源出處。如有侵害任何第三人之著作權、標誌、圖像、外觀設計、營業秘密或其他任何智慧財產權益者,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三)無償授權主辦單位不限時間與地域,進行紙本印刷、宣傳、展覽、書籍發表、數位化、重製等加值流程後收錄於資料庫,並以電子形式透過單機、網際網路、無線網路或其他公開傳輸方式,提供進行檢索、瀏覽、下載、傳輸、列印等 八、參賽作品若涉及著作財產權爭議,主辦單位得撤消參賽資格。如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規範事項或經人檢舉、告發,而涉及著作權、專利權及其他權利之侵害情事,參賽者除應自負一切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得獎資格及追回所得獎項、獎品等,不得異議 九、得獎名單公佈前,若參賽團體自行放棄參賽時,須以書面向主辦單位提出放棄參賽資格;若於得獎名單公佈後,參賽團體自行放棄得獎資格時,亦須以書面向主辦單位提出放棄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狀。若有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仍須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十、隱私權限聲明:參加本活動填寫之所有資料,限於本活動公告(通知)  、新聞稿公佈及主辦單位辦理菸害防制相關宣傳活動之用 十一、團隊報名的參賽者,請指定授權代表者一人,註明團體代表者的詳細資料,並且有權代表該團體負責比賽聯繫、入圍及得獎權利義務之一切相關事宜 十二、參賽團體請自行分配團體內部的各項權責歸屬,若有任何爭執疑問之處(如獎金領取方式與分配),主辦單位不涉入爭議並保持中立 十三、每參賽團體得獎以一獎為限,實際得獎名額由決選評審視參賽作品議定 十四、參賽團體應尊重評選以公開、公平之決定,對評選結果不得異議 十五、凡報名參賽團體,視為認同本要點的各項內容及規定,如有未盡事宜或不可抗拒因素,除依法律相關規定外,主辦單位保留最終解釋權與刪修之權利,如有異動,請見活動網站公告,將不另行通知 (參賽隊伍應經常瀏覽網站公告,不得以未知悉為由提出異議) 十六、如遇有不可抗拒之因素或特殊情事,主辦單位保留修改相關活動內容及要點之權利,以本活動網站公告為依據 拾壹、附件 一、報名表 二、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 三、活動執行表
107年「菸害防制-無菸校園」創意壁報設計活動
2018-08-23
107年「菸害防制-無菸校園」創意壁報設計活動
「菸害防制-無菸校園」創意壁報設計活動 一、活動目的:       依據菸害防制法第 12 條規定,未滿18歲者,不得吸菸;又第 15 條第1項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屬全面禁止吸菸場所。為鼓勵本縣國中及高中職之學生藉由圖像創作與文字表達能力,參與無菸校園創意壁報設計比賽,於創作過程中透過與老師、同學、家人及朋友討論,提升青少年對於菸害的認知,了解菸品對於身心健康之影響,培養正確的菸害認知,增強無菸之觀念,降低青少年吸菸率 ,共同創造無菸校園與生活。 二、主辦單位:澎湖縣政府衛生局        協辦單位:澎湖縣政府教育處、澎湖縣國立馬公高級中學及國立海事水產職業學校。 三、參加對象:本縣各鄉市國中、高中職學校之學生 四、活動辦法: 1.以菸害防制為主題,創意設計班級壁報佈置,內容以菸害防制法規為基礎,藉由創意呈現「無菸校園 活出健康」之精神與特色,佈置內容必須有菸害防制標誌、法規或標語宣導(至少符合2項),以簡潔、感性、知性及具創造力方式來表現。 2.辦理方式: (1)以學校為單位徵求有意願參與活動班級,本活動國民中學參加名額以60班為限,高中職校參加名額以15班為限,額滿為止,報名表於附件。 (2)班級完成壁報製作後,每班需繳交活動成果表(於附件二),成果照片至少2張,須有清楚之菸害防制標誌及創意宣導標語(法規),惠請學校承辦人員協助彙整造冊,送衛生局請領參加獎。 3.獎勵辦法:符合活動規定之參與班級,每班補助參加獎800元整(等值商品圖書禮卷) 4.報名時間:107年9月1日起至9月17日止 5.報名方式:E-mail至phh251@ksmail.mohw.gov.tw 6.作品規格:不限任何媒材、紙材、手繪作品等,版面以全開壁報大小為主 7.成果期限:一週內(9/25止)繳交(以電子檔為佳) 8.請領參加獎時間:107年10月22日至10月31日止 五、注意事項:本活動未盡事宜,衛生局保有隨時補充公告之權利,相關活動內容有問題,請洽衛生局企劃資訊科 薛小姐 9272162 # 251。
看更多表單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