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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轉診就醫安心醫泊住宿優惠專案
- 發布日期:2026-06-16
- 發布單位:醫政科
- 內 容:
澎湖縣轉診就醫安心醫泊住宿優惠專案
補助對象:
本縣列冊之低收及中低收入戶(並符合以下任一點):
1.申請嚴重或緊急傷病患運送轉診赴台就醫,入住加護病房者其隨行陪同者。
2.赴台灣本島接受放射治療畫化學治療之病患及其陪同者。
補助方法:
就醫治療期間入住合法旅宿業者,補助以1房為限,每趟次以5日為上限,金額如下:
低收入戶:600元/日 (最高補助3,000元)
中低收入戶:400元/日(最高補助2,000元)
**實際住宿費用未達補助金額者,以實際住宿費用覈實補助**
檢附資料:
申請人應於就醫或療程結束日起三個月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府衛生局或各鄉(市)衛生所申請辦理補助,逾期不予受理:
1.申請表。
2.醫療院所開立全民健康保險轉診單或澎湖縣嚴重或緊急傷病縣民轉診就醫交通費補助申請表影本。
3.醫院開立之入住加護病房或放射治療或化學治療相關證明(註明就醫或療程期間)。
4.住宿費統一發票(或收據)正本。
5.戶籍證明文件(如身分證)。
6.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7.申請人之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本縣列冊之低收及中低收入戶(並符合以下任一點):
1.申請嚴重或緊急傷病患運送轉診赴台就醫,入住加護病房者其隨行陪同者。
2.赴台灣本島接受放射治療畫化學治療之病患及其陪同者。
補助方法:
就醫治療期間入住合法旅宿業者,補助以1房為限,每趟次以5日為上限,金額如下:
低收入戶:600元/日 (最高補助3,000元)
中低收入戶:400元/日(最高補助2,000元)
**實際住宿費用未達補助金額者,以實際住宿費用覈實補助**
檢附資料:
申請人應於就醫或療程結束日起三個月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府衛生局或各鄉(市)衛生所申請辦理補助,逾期不予受理:
1.申請表。
2.醫療院所開立全民健康保險轉診單或澎湖縣嚴重或緊急傷病縣民轉診就醫交通費補助申請表影本。
3.醫院開立之入住加護病房或放射治療或化學治療相關證明(註明就醫或療程期間)。
4.住宿費統一發票(或收據)正本。
5.戶籍證明文件(如身分證)。
6.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7.申請人之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相關附件
*附件類型若為open office系列文件,為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文件為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免費開源軟體(LibreOffice) 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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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4年澎湖縣轉診就醫安心醫泊住宿優惠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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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澎湖-住宿費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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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澎湖縣赴台就醫病患及陪同者住宿費用補助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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