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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政府農漁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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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槍打魚

發布者: Loooomail
發布時間: 2020-07-15
IP: 42.xxx.xxx.86
發表內容: 我想請問 我使用魚槍在漁港的岸上射魚 沒有下水 可有違法
回應者: 行政科
發布時間: 2020-07-17
IP: 172.xxx.xxx.5
發表內容: 您好:
按漁港法第18條第1項第4款規定,在漁港區域內不得採捕或養殖水產動植物,倘違反規定,依同法第21條規定處行為人或其雇用人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回應者: 1oomail
發布時間: 2022-12-31
IP: 39.xxx.xxx.186
發表內容: 1、請問如果搭乘類船型浮具出海使用魚槍捕魚是否違法?
回應者: 行政科
發布時間: 2023-01-12
IP: 172.xxx.xxx.5
發表內容: 您好:
一、有關使用魚槍潛水捕魚,若不使用「潛水器設備」(空氣壓縮機隨附空氣軟管、背負氣瓶),採「自由潛水」(一口氣)且使用合法魚槍,並於非保護區、碼頭及航道進行採捕,並採捕之數量、次數及利用型態上不足以認定達實質漁撈作業,即不受漁業法第6條(需取得漁業證照始得從事漁業)之規範。
二、有相關問題,歡迎撥打(06)9262620轉121或120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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