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漁局
發佈單位:澎湖縣政府農漁局
答案內容: 新建漁船辦理試車返油用油應檢附下列文件向本局漁政管理科辦理: 一、 申請書一份(請核配油量不得超過100小時)。 二、 漁政機關核准建造函影本一份。 三、 造船廠建造證明書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