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5 - 馬公市各里人文鄉土叢書
P. 25
貳、聚落與居民
後來媽宮的行政隸屬先後經過媽宮出張所、廳直轄、媽宮區、媽
宮街等多次的改制,到大正9年(1920)再改為馬公街(已相當於市或
鎮),來實施所謂的「地方自治」 , 街不但設有街長,還設有「協議
15
會」,來推行日本人所認為的比較民主的殖民統治,(張玉璜 1998:
109)。昭和16年(1941),日本人推行「皇民化」政策時,又在廳設
立「皇民奉公會」支部,街(庄)設分會,街以下各町設「部落會」,
部落會下再設「奉公班」,逐漸形成和戰後的里(村)、鄰區劃相仿的
雛形(李紹章 1960:166)。
民國34年(1945),把馬公街各町重新劃分為中央里、復興里、長
安里、重慶里和啟明里等5個里(表2-1)。民國38年(1949),大批的
大陸軍民跟隨中央政府播遷到馬公,這些新增的移民大多是軍公教人員
及他們的眷屬,主要被安排住在媽宮城西門外、測天島的眷村和城外光
復里的公教宿舍區之中,分別稱為陸軍特別里及海軍特別里。民國40年
(1951),才把復興里的軍眷區劃分出來設立新復里(在測天島上也增
設了一個光華里,兩里的居民都是軍眷)。
表2-1 馬公市區各里行政區的演變
清光緒18年 日治明治35年 日治大正9年 民國35年 備註
媽宮社 南甲 廳直轄 馬公街
1新復里從日治時期到戰後初
南町一區宮內町 中央里
期都是陸軍用地,民國40
南町二區 復興里 新復里 年才獨立為新復里。
北甲 西町 長安里 2里行政區和早期的甲、町之
東甲 間只有相當的對應關係,並
北町 重慶里 非完全一致。
東町 啟明里
旭町 光復里
資料來源:許雪姬 1990:346;蔡平立 1984:191-193。
15 日治初期,澎湖廳以下的行政,完全由警察負責,並沒有真正的行政區,到大正9年,廳以下設立街、庄制度之
後,行政區劃才和警察管區脫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