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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相關宣導資料
- 發布日期:2011-06-22
- 發布單位:民政處
- 類 別:原住民
- 內 容:
Q: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貸款如何申請?
A:請向鄉市公所申辦。
資格條件:具原住民身份,事業地點在本縣。
Q:輔助中低收入戶原住民建購、修繕住宅補助款:
A:請向鄉市公所申辦。
(一)申請補助建購住宅:每戶最高補助新台幣20萬元。
(二)申請補助修繕住宅:每戶最高補助新台幣10萬元。
Q:原住民子女學前教育補助托兒所(幼稚園:
A:由各鄉市公所申請初核,縣府複核後核撥補助款至申請人帳戶;每年6 月、12 月分2 次申請。
Q、補助原住民急難救助及醫療、重大災害救助金:
A:由各鄉市公所申請。申請人應於事實發生3 個月內(重大災害須於3 日內)提出申請。
Q、如何申請縣政府法律扶助?
A:法律扶助時間、地點:每周一下午二時至五時,聘請律師於縣府民政處辦理免費法律扶助服務。
預約電話:9272404或9274400轉323姚先生(於上班時間內,以電話向本府民政處事先登記)。
Q:衛生保健注意事項?
A:定期健康檢查。參加全民健保。愛滋病與自殺防治。戒菸、節酒及戒檳榔。
Q:如何提升原住民就業競爭能力?
A:可參加職訓局辦理之職業訓練、促進就業研習。 可參加原住民人才培育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