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扶助及原住民業務申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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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請 項 目 | 申 請 手 續 或 應 繳 文 件 | 連絡人 | 電話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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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扶助 | 以電話或親自事前向本處自治行政科申請 | 曾玉如 | 〈06〉9274400-320 | 每週一下午二時至五時 |
原住民子女學前教育補助 | 備齊下列文件逕向戶籍地鄉市公所申請: 1.戶籍謄本 2.繳費收據 3.家長〈代領人〉印章 4.存摺影本 |
各鄉市公所承辦員 | ||
原住民急難救助及醫療補助 | 備齊下列文件於事實發生三個月內,向戶籍地鄉市公所申請: 1.共同生活之戶口名簿影本 2.相關證明文件 |
各鄉市公所承辦員 | ||
中低收入戶原住民建購修繕住宅補助 | 備齊下列文件向戶籍地鄉市公所申請: ※申請補助建購住宅者: 1.六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 2.全戶所得稅證明及財產證明各二份 3.建購房屋之建物登記謄本 4.未獲政府其他建購住宅補助切結書 5.住宅照片 6.領款收據及申請人郵局或金融機構之活期存款帳戶封面影本 ※ 申請補助修繕住宅者: 1.六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 2.全戶所得稅證明及財產證明各二份 3.修繕房屋之建物登記謄本 4.擬欲修繕住宅照片 5.設施設備改善之工程、材料、工資等估價單 6.最近五年未曾獲政府其他修繕住宅補助切結書 7.領款收據及申請人郵局或金融機構之活期存款帳戶封面影本 |
各鄉市公所承辦員 | 1.建購住宅每戶補助十五萬元 2.修繕住宅每戶最多補助六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