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政府民政處
減塑愛地球
一、申請程序:申請人填具申請表後向戶籍所在地之鄉市公所申請。
二、附繳證件: 1.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死亡者除戶戶籍謄本正本。 2.死亡證明書。 3.火化證明書。 4.依法設立並經公告啟用合法納骨堂(塔)進塔證明書(影本請補蓋與正本相符章)。 5.領款及交通費收據。 6.申請人存摺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