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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移民署修正「大陸配偶團聚至初設戶籍登記流程表」
- 發布日期:2024-12-24
- 發布單位:馬公市戶政事務所
- 類 別:戶政宣導
- 內 容:
- 大陸配偶來臺團聚,請於搭機(船)來臺前,先至移民署網站進行預約面談,並備齊文件,於機場(港口)面談時出示。須通過面談始可入境,並據以辦理結婚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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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政部移民署修正「大陸配偶團聚至初設戶籍登記流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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