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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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法院宣告變更子女姓氏之登記」,自113年12月2日起得由民眾以自然人憑證於網路申請登記。
- 發布日期:2024-12-04
- 發布單位:馬公市戶政事務所
- 類 別:戶政宣導
- 內 容:
- 內政部公告自113年12月2日起「經法院宣告變更子女姓氏之登記」,申請人在國內現有戶籍,得以自然人憑證於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項下「線上申辦戶籍登記項目」網路申請登記。
申請人資格:
1.未成年子女及權利義務行使負擔者均須為在臺現有戶籍之國人。
2.適格申請人為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或負擔者。
3.申請人須為成年人,且領有自然人憑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