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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馬公市戶政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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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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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法院宣告變更子女姓氏之登記」,自113年12月2日起得由民眾以自然人憑證於網路申請登記。
  • 發布日期:2024-12-04
  • 發布單位:馬公市戶政事務所
  • 類  別:戶政宣導
  • 內  容:
  • 內政部公告自113年12月2日起「經法院宣告變更子女姓氏之登記」,申請人在國內現有戶籍,得以自然人憑證於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項下「線上申辦戶籍登記項目」網路申請登記。
    申請人資格:
    1.未成年子女及權利義務行使負擔者均須為在臺現有戶籍之國人。
    2.適格申請人為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或負擔者。
    3.申請人須為成年人,且領有自然人憑證。
「經法院宣告變更子女姓氏之登記」,自113年12月2日起得由民眾以自然人憑證於網路申請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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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4-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