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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政府行政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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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政府行政處【檔案文書科】提升服務品質Q&A
  • 發布日期:2010-01-01
  • 發布單位:行政處
  • 類  別:檔案文書科
  • 內  容:
  • Q:請問要如何申請閱覽抄錄複製檔案?如何收費?(分機216)

    A:1.依「澎湖縣政府檔案申請閱覽抄錄複製作業注意事項」,申請閱覽抄錄複製檔案應填具「申請書」,本府於受理申請日起30日內以書面通知申請人審核結果。相關表件,置於澎湖縣政府全球資訊網-中文版-府內單位-行政室-表單下載-檔案(http://www.penghu.gov.tw/13secret/08form/form.asp?cate_id=214)。    2.依檔案閱覽抄錄複製收費標準,閱覽抄錄檔案,每2小時以收取費用新台幣50元為原則;不足2小時,以2小時計算。複製以影印機黑白複印B4(含)尺寸以下,每張2元,A3尺寸,每張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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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2-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