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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8/17 監察院舉辦之利益衝突迴避法宣導說明會簡報檔開放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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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保護宣導】機車租賃新規範,出遊代步「停、聽、看」
- 發布日期:2026-10-15
- 發布單位:政風預防科
- 類 別:消費者服務專區
- 內 容:
- 資料來源: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
為保障消費者租賃機車之權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提醒民眾,租賃機車前應留意「機車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無論傳統機車或共享機車租賃均適用。
機車租賃新規範重點如下:
契約資訊應明確: 業者應於契約中載明租金、租賃費率、租賃期間、營運範圍及還車地點等資訊。
異常還車不收費: 消費者於取車後一定時間內發現車輛異常並歸還者,業者不得收取費用。
交通違規責任: 租賃期間如發生交通違規,相關罰鍰由消費者負擔。
提醒民眾牢記「租賃機車三原則」:租借前詳閱契約內容、取車後立即檢查車況、依約定地點還車並於必要時拍照存證,以減少消費爭議,保障自身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