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51 - 馬公市各里人文鄉土叢書
P. 351

參、公共建築及設施




              澎湖縣公教人員住宅輔 民國68年7月改名,民國                  民國56年成立「澎湖縣公教人員福利互助委員會」
              建及福利互助委員會           93年1月1日裁撤。
             資料來源:洪文源、葉茂生 2005:63-79。


             2澎湖縣警察局(含警察電訊所)
                   澎湖縣警察局位於治平                      照片3-29  澎湖縣警察局
             路36號,坐北朝南,東邊是

             縣政府、西邊是澎水職校、
             北邊是警光會館、南邊是稅
             捐處。原址在日治時期是澎

             湖廳的衛生試驗所,民國36
             年(1947)澎湖縣警察局成
             立後,移撥給警察局使用。
             後來因為治安工作日益繁

             重,警察局的編制員額擴增,原有廳舍不敷使用,以致部分單位必須散
             到別處辦公。民國64年(1975),縣政府在原址新建警察局辦公大樓;
             民國67年(1978)又續增建後棟單身宿舍、柔道場、孔式靶場。 民國
                                                                                            30
             71年(1982)增建北面的保安大樓(三層),民國72年(1983)增建刑
             事辦公廳舍、大禮堂(三層),民國80年(1991)又在左前方增建兩層
             的安檢大樓(洪文源、葉茂生 2005:439-440)(照片3-29)。

                   歷年來澎湖縣警察局的業務曾有多次的變革,民國38年(1949)5

             月成立刑事警察隊,民國39年(1950)增設保安課,民國42年(1953)
             成立消防警察隊,民國58年(1969)7月奉令試辦戶警合一,成立戶籍
             課,同時把鄉鎮公所的戶籍課撤銷改設戶政事務所,受警察局指揮監

             督。民國62年(1973)7月正式將戶政業務劃歸警察局主管,到民國81
             年(1992)7月戶警再分立之後,又改在縣政府民政局下設置戶政課
             (警察局仍設戶口課),戶政事務所也改隸縣政府。民國76年(1987)

             以後,又相繼增加交通警察隊、勤務指揮中心、安檢中心、訓練課、救
             難隊(1997年成立)等編制。民國88年(1999)4月1日,實施警消分立
             政策,消防警察隊獨立為消防局;民國89年(2000)2月16日,安檢業




             30 同年,內政部把縣警局前面的治平路17-2號(原救國團團委會),改建為警政署警察電訊所澎湖分所。




                                                                                                     4
   346   347   348   349   350   351   352   353   354   355   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