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75 - 馬公市各里人文鄉土叢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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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公共建築及設施
積約350.4137平方公尺),包含活動廳1處、套房6間、販賣部1間等設
備(同年10月31日落成),以充實海水浴場的設備(張默予 1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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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59年(1970)初青年育樂中心(含海水浴場)以32,000元出
租給民間業者,到同年4月因為承包商經營不善而解約,6月15日再以
17,000元租出。翌年鎮公所改為只將海水浴場的沖水設施、販賣部以
9,000元出租,門票收回自營,全年收入約16,719元,支出15,245元,
青年育樂中心則因為房屋稅金過重(每年須繳納22,000元),而停止營
業。 45
民國61年(1972)海水浴場再以14,000元出租(含浴場泳具出租、出
售門票、沖水設施、販賣部),鎮公所也負責辦理開放前的各項設施改
善。翌年3月鎮公所嘗試擬定自營計畫,海水浴場從6月6日到8月31日,
每天自上午8點起到下午6點30分開放,由鎮公所派員負責場內及海上安
全的管理。營業項目包括門票出售、沖水管理、泳具出租、販賣部(冷
飲、糖果、水果、餐點、香菸)及衣物保管等5項,全年營業收入計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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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086.3元,支出84,211.4元。
民國63年(1974)嵵裡海水浴場由鎮公所員工負實施公有造林,
以美化環境,但是因為當年有遊客意外死亡而暫時停業。 民國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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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再由省觀光局補助2,000,000元,將海水浴場的環境及各項建
築加以整修,並增添陽傘、躺椅及救生艇等設備,還設計了一個半月形
的大門(於4月完工),可是又因為依規定必須設置醫護及救生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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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有入不敷出之虞而閒置。
民國71年(1982)王乾同就任市長之後,嵵裡海水浴場的經營改向
民間廠商招租(租約期為10年),民國73年(1984)5月正式由澎湖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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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樂園承租經營(照片3-30、3-31)。 到民國83年(1994)租約期
45 〈馬公鎮公所工作報告〉,民國59年5月至10月;民國60年5月至10月。
46 〈馬公鎮公所工作報告〉,民國60年5月至10月;民國61年5月至10月。
47 民國96年2月5日,謝界和報導。
48 《建國日報》,民國70年4月17日,第2版;無作者,〈開放海水浴場〉,《台澎雜誌》274期,1982年4月,第15
頁。
49 〈馬公市公所工作報告〉,民國73年5月至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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