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74 - 馬公市各里人文鄉土叢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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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  輯
                                    裡里、井垵里


                   漁工新村總共有4排26戶水產加工場,依照規定必須是原有的業者才能

                   申請分配,並依照抽籤順序決定加工場的位置。每戶用地(南北向)
                   寬約9.6公尺,巷道為1.2公尺,由業者自費興建房舍(面寬多為6.4公
                   尺),後面是魚灶,前面有曬場(照片3-29),造價32,000元。第一期

                   有吳坑、吳倫、吳篤敬、陳根三、陳純來、吳福讓、吳朝永、陳純發、
                   陳天生等9戶,後來才陸續增加到26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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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裡海水浴場
                         民國53年(1964)縣政府積極輔導各鄉鎮辦理公共造產以充裕自

                   治財源,馬公鎮公所因此向臺灣省政府申請補助127,000元,並且貸款
                   200,000元來興建嵵裡海水浴場(張默予  1972:34)。海水浴場在民國
                   55年(1966)動工興建,第一期工程包括管理員室兼販賣部、更衣室、
                   沖水室(男性19間,女性8間)、化妝室、倉庫等設施,在4月19日開

                   工,5月31日完工,工程費約218,000元。第二期工程則修建堤岸、花
                   圃、公共廁所、涼亭、停車場、座椅、圍牆、跳水臺,以及整理地坪、
                   裝設路燈等,於6月1日開工,7月15日完工,兩期的總工程費為6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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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
                         同年7月17日嵵裡海水浴場開幕(門票為全票1元,半票5角),還
                   安排澎湖水產學校的女學生表演滑水、男學生表演划船、海底摸彩、海

                   底探寶及拖網捕魚等活動以加強宣傳。澎湖縣車船管理處也特別增開4
                   班從馬公到嵵裡海水浴場的班車(3班為直達車),連同原本馬公到風
                   櫃的班車,每天到海水浴場的公車共有11個班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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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時澎湖的觀光客並不多、縣民也尚未養成戶外活動的習慣,因
                   此嵵裡海水浴場開幕之後屢有虧損,鎮公所因而在民國57年(1968)
                   決定將海水浴場出租給民間經營。 翌年鎮公所又在嵵裡海水浴場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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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造林,並申請省政府補助70,000元,青年救國團補助200,000元,自籌

                   130,000元(共計400,000元),興建一棟「馬公鎮青年育樂中心」(面



                   41 民國96年2月8日,吳坑報導。
                   42 《建國日報》,民國55年6月2日,第2版;民國55年7月15日,第2版。
                   43 《建國日報》,民國55年7月15日,第2版;民國55年7月17日,第2版。
                   44 《建國日報》,民國57年6月16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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