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66 - 馬公市各里人文鄉土叢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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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  輯
                                   案山里、光華里


                   年(1921)本地人在埔仔尾設立「澎湖劇場」,日本人也在澎湖公園北

                   側興建「馬公俱樂部」,以演出戲劇和放映電影,分別來提供本地居民
                   和日本人的休閒娛樂。昭和3年(1928)和4年(1929)本地人又在埔仔
                   尾及馬公港北岸(今臨海路36號)分別設立了「旭自動車商會」及「澎

                   湖自動車商會」,經營馬公到周圍聚落之間的客貨運輸及汽車出租(上
                   引書:132-133)。

                         昭和10年(1935)澎湖廳把紅木埕及火燒坪的一部份(今明遠路一
                   帶以南)納入都市計畫範圍,使馬公市區的面積由清末的26公頃擴大為

                   126公頃,展開全面性的都市改造。 從昭和8年(1933)起陸續在城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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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鬼仔山一帶興建澎湖廳舍(今縣政府)、水產專修學校(今澎湖水產

                   海事職校)、公學校(今馬公國小),及各機關的官舍,又在新廳舍附
                   近到城內的北町之間新闢或拓寬了7條道路(上引書:201-202)。

                         馬公港的建港工程則從昭和12年(1937)10月開始興工,先在第三

                   棧橋一帶修建商港,翌年又在東北邊修築一座和商港相連的漁港(今馬
                   公第一漁港)。全部工程在昭和15年(1940)完工,陸岸上還設有製冰
                   冷凍廠、修船場、貯油槽及漁市場等現代化的設施,使原來商港、漁港
                   結合成一個完整的海運交通服務區,為馬公的都市發展奠定了良好的基

                   礎。


                   三、戰後的馬公市


                         戰後(1945年以後)政府改澎湖廳為澎湖縣,馬公街也改制為馬公
                   鎮,轄區則完全沿襲日治末年的規模。這時候馬公城內的空間仍然是西
                   部約佔城內1/3的土地大部分由軍事單位接手進駐,東部是公園;南部

                   的商港沿岸西段是住宅區,中段(今中央里)是商業中心,東段是住商
                   混合區,除了中山路比較熱鬧之外,其他的地方都以住宅區為主。

                         民國34年(1945)馬公鎮以下的行政區則依政府的規定,以200

                   戶為一里的原則,將人口比較少的聚落加以整併(2或3個聚落合成1




                   4 該市區改正計畫把市區面積擴大了4.8倍,計畫容納的人口為15,300人(是昭和10年的2倍),預計到昭和38年
                     (1963)人口達到飽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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