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11
參加方式
實施時間:
‧112年度辦理縣民時間案件分析(PDF檔)
民眾若欲參加縣民時間者,應於實施前1日,以網路申辦、書面、口頭或電話登記等方式,向本府為民服務中心辦理登記,由服務中心依其陳情事項之業務性質通知相關業務單位主管列席說明。
實施時間:
每週二下午4時至5時30分(遇假日暫停實施)。
實施地點:本府第2會議室(後棟2樓西側)。
申請方式:專人受理:為民服務中心(本府行政處【前棟1樓東側】)
服務電話:06-9263311
相關法規: 年度報告‧112年度辦理縣民時間案件分析(PDF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