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工服務說明
分隔線
總序號 | 類別 | 通報項目 | 本府單位 (1級機關) |
執行機關 | 第1階段 | 第2階段 | 立即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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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路燈故障 | 路燈故障或設施損壞(含路燈白天未熄) | 工務處 | 工務段、各鄉市公所 | 24小時內完成初步檢修處理及系統登錄(白沙鄉、望安鄉各離島為3日,可依天候及航行因素調整之) | 7日內完成回復及系統登錄(重大損壞另提供完成工期) | |
2 | 道路維修(含自行車道) | 路面坑洞/路面下陷/路基掏空/人孔蓋破損/道路側溝溝蓋 | 工務處 | 工務段、各鄉市公所 | 4小時內完成初步檢修處理及系統登錄(白沙鄉、望安鄉各離島為2日,可依天候及航行因素調整之) | 7日內完成回復及系統登錄(重大損壞另提供完成工期) | |
3 | 道路維修 | 路面積淹水/人行地下道積淹水 | 工務處 | 工務段、各鄉市公所 | 4小時內完成初步檢修處理及系統登錄(白沙鄉、望安鄉各離島為2日,可依天候及航行因素調整之) | 7日內完成回復及系統登錄 | ● |
4 | 道路維修 | 道路邊坡坍方 | 工務處 | 工務段、各鄉市公所 | 4小時內完成初步檢修處理及系統登錄(白沙鄉、望安鄉各離島為2日,可依天候及航行因素調整之) | 7日內完成回復及系統登錄(重大損壞另提供完成工期) | |
5 | 道路維修 | 路樹傾倒 | 工務處 | 工務段、各鄉市公所、林務所 | 4小時內完成初步檢修處理及系統登錄(白沙鄉、望安鄉各離島為2日,可依天候及航行因素調整之) | 7日內完成回復及系統登錄 | |
6 | 道路維修 | 排水溝清淤 | 工務處 | 工務段、各鄉市公所 | 4小時內完成初步檢修處理及系統登錄(白沙鄉、望安鄉各離島為2日,可依天候及航行因素調整之) | 7日內完成回復及系統登錄(大範圍淤積另提供完成工期) | |
7 | 交通運輸 | 交通號誌異常 | 警察局 | 15分鐘內到達現場,24小時內完成回復及系統登錄 | 7日內完成回復及系統登錄 | ● | |
8 | 交通運輸 | 交通標誌桿損壞、傾斜 | 警察局 | 工務處、各鄉市公所 | 15分鐘內到達現場,24時內完成回復及系統登錄 | 7日內完成回復及系統登錄 | ● |
9 | 交通運輸 | 交通疏導/違規停車 | 警察局 | 15分鐘內到達現場,24時內完成回復及系統登錄 | 7日內完成回復及系統登錄 | ● | |
10 | 交通運輸 | 佔用道路/人行道(可移動式路障、出入口受阻) | 警察局 | 15分鐘內到達現場,24時內完成回復及系統登錄 | 7日內完成回復及系統登錄 | ||
11 | 髒亂汙染 | 妨害安寧(如狗吠、人的噪音等) | 警察局 | 15分鐘內到達現場,24時內完成回復及系統登錄 | 7日內完成回復及系統登錄 | ● | |
12 | 髒亂汙染 | 煙火管制 | 消防局 | 15分鐘內到達現場,24小時內完成回復及系統登錄 | 7日內完成回復及系統登錄 | ● | |
13 | 髒亂汙染 | 場所或設施噪音舉發 | 環保局 | 4小時內到達現場,24小時內完成回復及系統登錄 | ● | ||
14 | 髒亂汙染 | 海洋汙染-海上 | 環保局 | 第八海巡隊 | 1小時內通報第八海巡隊,24小時內完成初步處理及系統系統登錄 | ● | |
15 | 髒亂汙染 | 海洋汙染-岸邊 | 環保局 | 第七海岸巡防總隊、第七二岸巡大隊、澎管處及環保局 | 1小時內掌握污染情形,24小時內完成處理及系統系統登錄 | ● | |
16 | 髒亂汙染 | 海洋汙染-商港區域 | 環保局 | 港務分公司馬公管理處 | 1小時內通報港務分公司馬公管理處,24小時內完成處理及系統系統登錄 | ● | |
17 | 髒亂汙染 | 海洋汙染-國家公園區域 | 環保局 | 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 | 1小時內通報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24小時內完成處理及系統系統登錄 | ● | |
18 | 髒亂汙染 | 海洋污染-漁港區域 | 農漁局 | 漁政管理科 | 本島1小時內到達、24小時內完成初步處理及系統登錄、離島漁港視船班或租船前往48小時完成初步處理及系統登錄。 | 7日內完成回復及系統登錄 | |
19 | 髒亂汙染 | 廢棄物、垃圾包 | 環保局 | 鄉市公所 | 1小時內到達現場,24小時內完成初步處理。 | 2日內完成系統登錄 | |
20 | 髒亂汙染 | 清除動物屍體 | 農漁局 | 鄉市公所 | 1小時內到達現場,24小時內完成初步處理。 | 4日內完成系統登錄 | |
21 | 髒亂汙染 | 道路油漬 | 環保局 | 市區道路1小時內到達現場,郊區道路2小時內到達現場,24小時內完成初步處理 | 48小時內完成系統登錄 | ● | |
22 | 髒亂汙染 | 道路散落物 | 環保局 | 市區道路1小時內到達現場,郊區道路2小時內到達現場,24小時內完成初步處理 | 48小時內完成系統登錄 | ● | |
23 | 髒亂汙染 | 污染舉發(空污、臭味、震動、水污染、廢棄物、毒化物、土壤污染、公廁、環境衛生) | 環保局 | 4小時內到達現場,24小時內完成回復及系統登錄 | |||
24 | 髒亂汙染 | 沙灘上的海漂垃圾 | 環保局 | 各目的主管機關(風景區-澎管處或國家公園管理處清理;商港、漁港、軍港由各管理機關清理;環保局) | 1小時內到達現場,24小時內完成初步處理。 | 7日內完成系統登錄 | |
25 | 髒亂汙染 | 小廣告、旗幟 | 環保局 | 1小時內到達現場、24小時內完成初步處理 | 48小時內完成系統登錄 | ||
26 | 髒亂汙染 | 都市計畫內公園設施維修 | 農漁局 | 林務公園管理所 | 一、上班時間:1小時內現場確認、4小時內完成初步處理及系統登錄。 二、非上班時間: (一)晚上20:00前:2小時內現場確認、上班後4小時內完成初步處理及系統登錄。 (二)晚上20:00後:隔日上午08:00後1小時內現場確認、上班後4小時內完成初步處理及系統登錄。 |
一、7日內完成回復及系統登錄(重大損壞另提供完成工期) 二、涉有其他單位、團體、個人責任者:15日內完成回復及系統登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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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髒亂汙染 | 都市計畫內公園垃圾髒亂 | 農漁局 | 林務公園管理所 | 一、上班時間:1小時內現場確認、4小時內完成初步處理及系統登錄。 二、非上班時間:隔日上午08:00後於1小時內現場確認、上班後4小時內完成初步處理及系統登錄。 |
一、5日內完成回復及系統登錄(嚴重髒亂另提供恢復日期) 二、涉有其他單位、團體、個人責任者:15日內完成回復及系統登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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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髒亂汙染 | 都市計畫外(各鄉市公所部分)公園垃圾髒亂 | 農漁局 | 林務公園管理所、各鄉市公所 | 一、上班時間:4小時內與馬公市公所、白沙、西嶼鄉公所聯絡,並完成初步處理及系統登錄。 二、非上班時間:隔日上班後4小時內與馬公市公所、白沙、西嶼鄉公所聯絡,並完成完成初步處理及系統登錄。 三、湖西、望安、七美鄉初步處理,需視各鄉市公所實際處理時間而定 |
一、馬公市公所、白沙鄉公所、西嶼鄉公所5日內完成回復及系統登錄(嚴重髒亂另由公所提供恢復日期) 二、湖西、望安、七美實際回復及系統登錄,需視各鄉市公所處理時間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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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髒亂汙染 | 青青草園垃圾髒亂或需割草 | 農漁局 | 林務公園管理所 | 一、上班時間:1小時內現場確認、4小時內完成初步處理及系統登錄。 二、非上班時間:上班後1小時內現場確認、4小時內完成初步處理及系統登錄。 |
一、垃圾髒亂部分: (一)5日內完成回復及系統登錄(嚴重髒亂另提供恢復日期) (二)涉有其他單位、團體、個人責任者:15日內完成回復及系統登錄 二、割草部分: (一)該處如屬遺漏未依正常維護循環割草者:3日內完成並回復及系統登錄 (二)未遺漏修減,屬正常維護循環期程者:1日內完成回復告知陳情人需依維護循環期程(約30日)處理及系統登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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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保護區或保留區 | 未經許可進入保護區或保留區 | 農漁局 | 生態保育科 | 通知海巡單位前往查緝,抵達時間需視天候及航行狀況、24小時內完成初步處理及系統登錄。 | 7日內完成回復及系統登錄 | |
31 | 動物救傷 | 無主貓狗等寵物傷病處置 | 農漁局 | 家畜疾病防治所 | 一、上班時間:1小時內現場確認、24小時內完成初步處理及系統登錄。 二、非上班時間: (一)晚上22:00前:2小時內現場確認、24小時內完成初步處理及系統登錄。 (二)晚上22:00後:隔日上午08:00後1小時內現場確認、24小時內完成初步處理及系統登錄。 |
一、一般案件:7日內完成回復及系統登錄 二、涉有其他單位、團體、個人責任者:15日內完成回復及系統登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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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動物救援 | 流浪犬隻捕捉 | 農漁局 | 家畜疾病防治所 | 1小時內到達現場、24小時內完成初步處理及系統登錄。 | 7日內完成回復及系統登錄 | |
33 | 動物救援 | 動物急難救援處置 | 農漁局 | 生態保育科 | 一、受傷之野生保育類動物(含非保育類動物)於本島部份,上班時間內1小時內到達現場,下班時間於2小時內到達現場、24小時內完成初步處理及系統登錄。 二、死亡之野生保育類動物在本島部份,上班時間內2小時內到達現場,下班時間於次日上班後2小時內到達現場。3.例假日亦通知本局,2小時後到達現場、24小時內完成初步處理及系統登錄。以上,必要時請海巡或警察、消防單位協助處理。 三、二級離島部份,接獲通報先請鄉公所作初步處置,必要時請當地海巡或警察、消防駐地單位協助,再配合交通船班前往作後續處理。 四、三級離島部份,接獲通報,必要時請當地海巡或警察、消防駐地單位協助處置,再視天候、船期(或租船)前往作後續處理。 |
7日內完成回復及系統登錄 | ● |
34 | 民生管線 | 停水、漏水報修 | 建設處 | 臺水公司 | 1小時內確認原因及後續處理概況,(轉撥自來水問題專線「1910」。1910電話受理-由受理人員分類登錄客服資訊,客服資訊系統自動連線新裝修漏系統,系統自動通知由轄區同仁會同用戶現場處理轄去,經得到用戶滿意服務,登陸新裝修漏系統報結案)。24小時內完成初步處理及系統登錄。 | 96小時內完成修復及登錄(72小時內完工) | ● |
35 | 民生管線 | 停電、漏電報修 | 建設處 | 臺電公司 | 1小時內確認原因及後續處理概況,撥打台電專線「1911」專線電話,24小時內完成初步處理及系統登錄。 | 96小時內完成修復及登錄(72小時內完工) | ● |
36 | 民生管線 | 電信設備、管線 | 建設處 | 電信公司 | 1小時內到達現場,(市話撥0800080123手機撥123→客服受理員→測試故障→各局測量台複試→派單→查修員抽單→連絡到府查測→測試OK結案。) 24小時內完成初步處理及系統登錄。 | ||
37 | 施工圍籬 | 圍籬坍塌或設施搖晃 | 建設處 | 承包廠商 | 2小時內到達現場,24小時內完成初步整理。(白沙鄉、望安鄉各離島為3日,可依天候及航行因素調整之) | 7日內完成回復及系統 | |
38 | 髒亂汙染 | 1.漁港區域垃圾 2.碼頭上垃圾(內含虎井碼頭開放式涼亭) |
農漁局 | 農漁局 | 1小時內到達現場,24小時內完成初步處理。 | 2日內完成系統登錄 | ● |
39 | 髒亂汙染 | 碼頭上硬體設施管理及維護-南海遊客中心候船室。 | 旅遊處 | 旅遊處 | 1小時內到達現場,24小時內完成初步處理。 | 2日內完成系統登錄 | ● |
40 | 髒亂汙染 | 碼頭上硬體設施管理及維護-南海之星突堤。 | 車船處 | 車船處 | 1小時內到達現場,24小時內完成初步處理。 | 2日內完成系統登錄 | ● |
41 | 髒亂汙染 | 碼頭上硬體設施管理及維護-其他漁業公共設施(內含漁具倉庫、整補場及尚無明確管理單位者) | 工務處 | 工務處 | 1小時內到達現場,24小時內完成初步處理。 | 2日內完成系統登錄 | ● |
42 | 髒亂汙染 | 港域油污-南海遊客中心往前延伸至浮動碼頭油污 | 旅遊處 | 澎管處 | 一、浮動碼頭油污由本府對口單位旅遊處受理後,通知權責單位澎管處前往處理,協辦單位為環保局及農漁局。 二、交通船處油污由本府旅遊處處理,協辦單位為環保局、農漁局。 三、1小時內通報權責單位處理,24小時內完成處理及系統登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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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髒亂汙染 | 港域油污-南海遊客中心往交通船處油污 | 旅遊處 | 旅遊處 | 一、浮動碼頭油污由本府對口單位旅遊處受理後,通知權責單位澎管處前往處理,協辦單位為環保局及農漁局。 二、交通船處油污由本府旅遊處處理,協辦單位為環保局、農漁局。 三、1小時內通報權責單位處理,24小時內完成處理及系統登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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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表立即處理事項泛指一般性事項,特殊事項之處理期限得依實際狀況調整之,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連日豪雨、颱風),造成大量事件發生,處理期限則相對增加。
二、立即處理案件如未能立即修復時,須於第一時間至現場施作警示處置及安全維護,排除可能之危險,並儘速修復完成。
三、上表路燈故障泛指一般燈泡壞掉,如係地下管線施工或電纜失竊造成路燈不亮,則需較長時間辦理。
四、本派工案,若遇機關互推權責時,以主管機關為主政列管機關,相關權責釐清,由主管機關自行調查釐清及辦理。
五、派工案等同救災作戰(有危急生命財產均為24小時為民服務案),各權責機關不得以休息、用餐或其它原由拒絕接受派工,違者,依規懲處失職人員。
六、請各派工機關務必遵守陳情人個資保密規定。
七、其他危害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不在此派工範圍者,視實際通報需求辦理。
八、於 107年1月30日所召開「 1999縣民服務專線」106年第4次工作會議,將清除動物屍體處理時效2天改為4天。
九、經107年5月3日專案會議主席裁示:若屬新的案件、之前無案例,1999派案後,受派單位應先行接案並至現場處理,依限回報處理情形,若有權責之爭議或後續分派及支援問題,再於工作會議中或專案提出討論,勿再退回重派,以免影響派案時效。
十、於107年5月3日召開「虎井交通船碼頭涼亭垃圾暨港內油污相關問題權責單位釐清」會議,增列派工項目序號3 8、39、40、41、42、43等6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