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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政府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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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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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除警示帳戶?
  • 發布日期:2023-10-16
  • 發布單位:刑事警察大隊
  • 類  別:刑事類
  • 內  容:
  • 警政署依據「存款帳戶及其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於110年10月5日以警署刑打詐字第1100003972號函頒最新修訂「民眾解除警示帳戶申請書」(同年10月15日起實施),除警示期滿之帳戶自動解除外,請詳閱申請書「填寫說明」內各項解除條件、應檢附資料文件及權責警察機關後,填寫申請書一式二份並攜帶相關證明文件,親赴權責警察機關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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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3-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