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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政府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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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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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室外集會、遊行申請應於幾日前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
  • 發布日期:2019-04-12
  • 發布單位:保安科
  • 類  別:保安類
  • 內  容:
  • 依 集會遊行法第9條 規定

    室外集會、遊行,應由負責人填具申請書並於6日前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但因不可預見之重大緊急事故,且非即刻舉行,無法達到目的者,不受6日前申請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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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1-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