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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線里、鎖港里
油站,來服務龍門、鎖港地區的漁船,鎖港漁港加油站的業務日漸萎縮
(照片3-47);到民國74年(1985)平均每天只加油5船次,發油量約
11公秉(林文鎮 2005:182)。
2.澎大加油站
民國71年(2002)馬公市公所建議中國石油公司馬公儲營所在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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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區增設加油站,以加速地方的繁榮。 民國76年(1987)市公所呈報
以公共造產的方式設置「澎南加油站」計畫,經省政府核示依照「台灣
省獎勵興辦公共設施辦法」,獎勵私人或團體投資興建。當時有翁英
文1人申請,但是因為使用的土地只是為鎖港地區都市計畫加油站用地
(油二)的一部份,不符整塊使用的公告原則而未獲准補助。 54
民國81年(1992)政府 照片3-48 澎大加油站
修訂「能源管理法」,翌年
(1993)又公布「油品經營
許可管理辦法」,開放油品
生 產 及 銷 售 業 務 給 民 間 經
營 , 但 是 仍 然 規 定 油 品 必
須 由 國 營 石 油 事 業 機 構 做
整體的產銷調節。民國87年
(1998)2月洪水日在鎖港里
425號設立民營的「澎大加油
站」(儲油糟有30公秉),
開始提供澎南地區的汽機車加油服務(照片3-48)。澎大加油站雖然每
天的加油量只有約3公秉,但是依據「石油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的規定,山地鄉及離島地區每日加油量在5公秉以下的加油站,都可以
向能源委員會申請補助石油設施、運輸費用的補助及差價補貼。
3.鎖港郵局(澎湖八支局)
澎湖郵局在民國73年(1984)3月1日租用鎖港里21-8號(今910
號)民宅成立鎖港支局,民國87年(1998)耗資20,000,000餘萬元,
53 馬公市公所公文檔案,民國71年11月6日澎馬建字10729號。
54 〈馬公市公所工作報告〉,民國77年5月至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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