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公共建築及設施 3-30)。 收容中心佔地1,788.71平方公尺,內部設施包括犬舍2棟、運動場 及辦公室等作業區,一期犬舍面積約100平方公尺,分成3個大欄,可以 容納30至50隻流浪犬;二期犬舍面積約140平方公尺,分成13欄,可以 容納60至90隻流浪犬。除了收容環保單位捕捉的流浪犬之外,也接受民 眾棄養或不擬飼養的家犬及一般野猫,自民國93年(2004)5月起改採 委託民間經營迄今。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