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7 - 馬公市各里人文鄉土叢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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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產業活動
肆、產業活動
一、清朝及日治時期的工商發展
(一)清領時期的工商業
從清廷領有澎湖起,媽宮就因為設立了許多的武官廳署及軍事設
施,而成為水師駐防的重鎮,媽祖宮附近也因此而慢慢的產生了市街。
到了十八世紀中葉(約乾隆23年,1758)以後,由於政局穩定,澎湖的
人口及經濟快速的成長,居民的貨物交易需求量也隨之增加。南甲一帶
的居民之中,從事農、漁等一級產業的人口逐漸減少,相對的,從事加
工及服務業等二、三級產業的商販、學徒、苦力、船員等貿易工作者,
及雜耍、戲子、轎夫、剃頭師傅、黑頭司公、命卜師傅、木匠、泥水
匠、塾師等服務業的人口卻逐漸增加(林豪 1893:326-328)。媽宮市
街於是開始脫離農漁社會,邁入工商社會,而成為吸引澎湖各鄉村居民
遷入的輻輳之地。
媽宮的商業發展,除了得力於駐軍和居民的消費需求之外,同時深
受街市附近各式帶有商業色彩的一些非正式社群組織的影響,這些團體
主要有班兵的伙館和由民間商人組成的神明會兩類。根據余光弘的研究
(1988:55-60),清朝駐守澎湖的班兵都撥自福建水師提標的前、後
營,及其轄下的海壇、南澳、金門及福寧四鎮所屬各營,清廷雖然「令
一營之兵丁分散防禦」,以防「彼此私相聯絡」,但是卻又有「班滿
營,即停給糧餉」的規定。以致在班兵制度初行的50年之間,兵丁在換
班時的盤纏除了告貸之外,常需「本營私派幫貼而後啟行」。所以各營
的兵丁紛紛利用彼此的同鄉關係,以祀神為名來建立伙館,以便幫助同
營的班兵解決其調防途中的食宿問題。
媽宮在清朝時代共有提標館、海壇館、南澳館、銅山館、媽祖館、
烽火館及閩安館等七個班兵的伙館。後來各伙館的兵丁還更進一步的集
資購買房產店業來出租,以租金收入做為祀神的香資及其他費用,逐漸
以伙館為中心,形成各營的勢力圈(余光弘 1988:60-61)。這些班兵
伙館所佔有的地產和店業,對早期媽宮街市的發展具有相當大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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