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71 - 馬公市各里人文鄉土叢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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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公共建築與設施




                   民國34年(1945),政府把「澎湖廳水產業會」有關技術指導的業
             務部門,改組為「澎湖縣漁會」;有關生產運銷、貸款融資的業務部
             門,則改組為「澎湖縣漁業生產合作社」,各鄉鎮的漁業團體也比照辦

             理。民國39年(1950),漁業生產合作社和漁會合併,把直接從事漁撈
             和經營漁產製造運銷的漁民都納入為漁會的會員。到民國44年(1955)
             7月,全縣6個鄉鎮的漁會又合併改組為「澎湖縣馬公區漁會」;同時,

             把會員資格區分為甲、乙兩種,並且實施從事漁撈及養殖的勞動者才可
             以參加漁民保險,及保障漁業勞動者在漁會的理監事和會員代表名額
             的辦法,來保護真正從漁者的權益。同年10月再改為「澎湖區漁會」,
             會址設在馬公市臨海路7號;改組後的澎湖區漁會,分為漁民生活、漁

             業改進、經濟服務及總務等4股,主要業務有漁民醫療、保險、救濟及
             魚貨運銷、 冷藏加工、修船、漁用物資倉儲和供應等(林文鎮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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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6)。


                   民國64年(1975)漁會法修正之後,漁會的內部組織改為分設會
             務、業務、財務及輔導等課(股),還在馬公、湖西、白沙、西嶼、望
             安、七美各設辦事處,來辦理魚市場、漁用鹽、漁船用油及平糶米等

             服務。翌年,又由農復會及區漁會籌款,在馬公第一漁港興建魚貨拍賣
             場,兼漁民補網場,開放給漁民使用(林蘭芳 2005:227、238)。民
             國66年(1977),為方便漁船用冰供應,以975萬元購回馬公製冰冷凍

             廠,以低於一般民營冰廠價格銷售漁用冰,來發揮制衡冰價的作用。                                                       28
             並且提供青螺魚塭來和臺北「大永水產公司」合作經營斑節蝦養殖,外
             銷日本。民國70年(1981),第一漁港的魚貨拍賣場腐蝕不堪使用,經

             省政府補助345萬元興建馬公二漁港魚貨拍賣場。

                   民國72年(1983),區漁會正式成立信用部於三民路2號,開辦各
             項存款及專案放款業務;民國79年(1990)7月9日,遷址到馬公市新生

             路158號的第三漁港辦公大樓(照片3-33);民國85年(1996),又成
             立海產直銷中心,來執行漁產品共同運銷;第二漁港的魚貨拍賣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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