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57 - 馬公市各里人文鄉土叢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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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公共建築與設施




             體育館東南側陸續完成了田徑場、戶外綜合球場、網球場、羽球場、游
             泳池等設施。由於地位適中,又與文化中心、馬公高中、馬公國中相毗
             連,不但為居民與學生的運動帶來了莫大的便利,對發展澎湖縣體育也

             有很大的助益。

             (二)社會福利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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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澎湖最早的慈善機構,可以說是創立於清朝末年的「育嬰堂」。當
             時澎湖居民重男輕女的觀念十分嚴重,常有將女嬰壓殺或遺棄的事件,
             清光緒6年(1880)12月,由澎湖水師副將蘇吉良、澎湖廳通判李郁階

             及邵公祠的董事陳維新等人,募集官吏及地方仕紳捐資,就「邵公祠」
             原址(今中央里南亭齒科西側),改建為「澎湖育嬰堂」,以收留被遺
             棄的女嬰(蔡平立 1984:435)。堂務起先由監生林瓊樹負責,嗣後才
             歸廳署辦理(林豪1893:77);明治32年(1899)由澎湖廳長高津慎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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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議恢復,明治34年(1901)11月, 改為「澎湖普濟院」,以辦理窮民
             的教養與施療(許雪姬 1991:54、57)。

                   民國35年(1946)11月,澎                       照片3-14  民國50年代的省立澎湖救濟院
             湖普濟院改組為「縣立澎湖救濟

             院」,並遷到當時的自來水塔附
             近(今中華路56號)的日式舊屋
             (鄭紹裘  1997:70-71)。民國

             37年(1948)1月,改隸台灣省
             政府社會處,稱為「省立高雄
             救濟院澎湖分院」,同年10月更

             名為「省立澎湖救濟院」(照
             3-14)。民國39年 (1950)遷入
             今新生路177號的新建院舍(郭自
                                                                                      提供者:郭自得。
             得2004:38)。

                   民國65年(1976)澎湖救濟院更名為「省立澎湖仁愛之家」,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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