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21 - 馬公市各里人文鄉土叢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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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聚落與居民




             政策的土地債券發行、兌付,及耕作公地地價的徵收之外,也配合都市
             平均地權政策,發行都市土地債券。民國69年(1980)於三民路20號建
             新廳舍,並遷入營業迄今(周宗賢 1996:45-46)(詳見本輯第三章第

             六節)。

                   5澎湖發電廠
                   發電廠位於海埔路55號,鄰近第二漁港,面積約2.8公頃,成立於
             大正2年(1913)初。戰後改為臺灣電力公司澎湖區營業處(簡稱澎湖

             區處),發電廠隸屬於區處的電務課;民國56年(1967)因為澎湖的
             發電量已超過30,000瓩,才將區處的發電業務劃分出來,成立「澎湖發
             電廠」,並著手擴建廠房。後來

             由於人民生活水準提昇,觀光旅                               照片2-2  拆除大煙囪後的澎湖發電廠
             館又陸續興建,用電量激增,又
             在民國87年(1998)擇定湖西鄉

             尖山村新址動工興建新電廠。到
             民國92年(2003)尖山發電廠全
             部機組完工運轉後,馬公的發電

             廠已失去了應有的功能,而在民
             國94年(2005)拆除(郭金龍等
             2002:61)(照片2-2)。

                   6第二漁港

                   第二漁港位於第一漁港的北邊,隔興港南街,相互毗鄰。民國48年
             (1959)動工興建,民國51年(1962)完工,港內水深約3.5公尺,防
             波堤呈「E」字型,總長度約390公尺。陸上設置有製冰廠、給水設備、
             冷凍設備及中國石油公司加油站(許雪姬 1990:64)。早期端午節的

             龍舟比賽都在這裡進行,到第三漁港啟用後才易地舉行(上引書:56
             )(詳見本叢書第二輯第三章)。

                   7菊島之星(大船)

                   民國77年(1988)馬公第三漁港的各項基礎建設陸續完成之後,第
             二漁港的功能日益衰退,民國89年(2000)在澎湖區漁會、縣政府共同
             規劃及農委會漁業署經費全力支持下,選定馬公第二漁港進行轉型再

             造,將原來的漁貨拍賣場改建為漁產品直銷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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