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86 - 馬公市各里人文鄉土叢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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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  輯
                                    裡里、井垵里


                         民國64年(1975)馬公鎮公所鑑於當時澎南地區只剩下井垵里因為

                   財源不足沒有簡易自來水可用,因此協助井垵里爭取到省環境衛生實驗
                   所補助300,000元,縣府補助123,256元,里民也配合276,744元,共計
                   700,000元,準備設置簡易自來水。後來因為配合款過高,居民無法負

                   擔而改由縣府補助175,000元,鎮公所補助10,000元、里民負擔148,000
                   元,在井垵里39-7號東側開鑿一口淺水井(深14公尺),另外在山仔尾
                   興建一座蓄水池,將井水抽到蓄水池再經由管線配送到住戶家中,於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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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底開始供水。
                         井垵里簡易自來水完成之後,以月薪1,000元委託一位里民兼任管
                   理員,負責每天抽水及月底收費,維修管線等工作則另請專人處理。民

                   國77年(1988)井垵原有的淺水井因為附近地層有硫磺,導致水質欠佳
                   而廢棄,經縣政府協調後改用民國69年(1980)風櫃里簡易自來水在良賽
                   墓北側所挖的澎南5號井的井水。民國82年(1993)10月1日井垵里的簡
                   易自來水由臺灣省自來水公司澎湖營運所接管,早期所收的水費剩餘款

                   則平均退還給會員,是少數在簡易自來水結束後還能退錢給居民的社區
                   之一。     74
































                   73 〈馬公鎮公所工作報告〉,民國64年5月至10月
                   74 民國95年12月17日,石開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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