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26 - 馬公市各里人文鄉土叢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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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  輯
                                    裡里、井垵里


                   一、清領時期的媽宮社



                         媽宮聚落在17世紀初期可能只有很少的漢人,聚居在媽祖宮附近俗
                   稱為「海頭」的地方,以捕魚或搖小舢舨接渡人貨上下船岸維生(余光
                   弘  1988:12-13)。清康熙22年(1683)福建水師提督施琅率兵攻下澎
                   湖,翌年清廷正式領有臺、澎兩地之後,沿襲明朝的舊制,將澎湖最高

                   的文官─巡檢派駐在文澳(今西文里),可見當時的媽宮仍然不會有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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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居民。 康熙27年(1680)清廷確立以班兵戍守臺澎的制度時,卻將
                   官階遠高於巡檢的水師副將 衙門設在媽祖宮西側,來統轄澎湖的12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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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汛。當時澎湖的戍兵約有1,850名,其中有582名(約佔1/3)佈署在
                   媽宮,可見媽宮已經在實質上成為澎湖最重要的軍政中心了(胡建偉
                   1771:126)。


                         清朝領澎之初凡是出入臺灣的商船都要在澎湖掛驗,渡臺的班兵也
                   要先到澎湖點檢(許雪姬  1987:289-290),因而逐漸在媽祖宮前形成
                   了魚菜市集和商街,以提供常駐水師、候船和受檢班兵及本地居民的消
                   費需求(林會承 1996:86)。


                         清康熙時期現在的馬公市轄區大部份屬於東西澳,包括媽宮(所謂
                   的城內5里)、文澳(今東文、西文2里)、東衛、西衛、後窟潭(今重
                   光里)、宅腳嶼(今安宅里),案山、嵵裡、井仔垵(今井垵里)、雞

                   母塢(今五德里)、風櫃尾(今風櫃里),豬母落水(今山水里)、鎖
                   管港(今鎖港里)、鐵線尾(今鐵線里)、烟墩仔(今前寮里)、石井
                   (今石泉里)和菜園,共有17社(胡建偉 1771:33)。


                         乾隆23年(1758)清廷取消臺海兩岸船舶必須在澎湖點檢或掛驗的
                   規定,臺廈之間的運輸改為直接對渡。於是媽宮的商人開始購買帆船往
                   來於廈門、媽宮、臺灣之間運載貨物,又組織了一些神明會來仲裁商貿

                   糾紛;而澎湖各鄉村的居民也逐漸把媽宮當做販售農漁產品及採買生活
                   必需品的埠頭,使得媽宮的商街逐漸擴大為「七街一市」(上引書:
                   43-44)。




                   2  據余光弘的推估,在康熙年間,全澎湖的居民應該不超過5,000人(1988:11-12)。
                   3  清代的官階規則,巡檢為從九品,通判、千總為正六品,遊擊為從三品,副將為從二品,總兵為正二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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