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97 - 馬公市各里人文鄉土叢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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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人物及人文史蹟
民國71年(1982)建請縣政府補助,在鎖港儲冰庫設置日產10噸冰塊的
製冰冷凍設備,自己製冰就近供應漁船的需用。到民國80年(1991)以
後才因為有為數很多的民營製冰廠競爭,而停止製冰(林文鎮 2005:
178)。
4.充電所
民國42年(1953)為了促進鎖港焚寄網漁業的發展,縣政府和馬公
鎮公所補助鎖港里設置一間充電所,採取公私合營的方式來管理營運。
翌年鐵線也新建了一間充電所,鎖港充電所則改裝新式引擎及12k發電
機組,將原有的發動機及發電機移設到山水充電所。鐵線充電所面積
約6坪,設有舊品3馬原動機暨1.5k發電機配電盤等設施,經費共9,400
元,由縣政府撥助1,000元,馬公鎮補助款2,000元,里民負擔6,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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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民國46年(1957)鎖港充電所因為漁船都以改用馬達發電,蓄電
池逐漸被淘汰而呈請廢止,縣政府於2月4日將原有的設備標售了67,166
元,再按照公私出資的股數清算,依補助比例攤還民股分配額34,287元
7角,公股所得的32,878元3角由縣政府追回20,000元,其餘的12,878元
3角歸繳鎮庫。 82
5.電信代辦處
民國50年(1961)馬公鎮公所申請架設鎖港到馬公的長途電話,經
澎湖電信局函轉農復會同意辦理之後,縣政府立即會同電信局人員及鎖
港里長、代表等到實地勘查地點。同年11月10日租用民宅成立「澎湖電
信局鎖港代辦處」,並開放長途電話業務(張默予 1972:56)。民國
64年(1975)馬公鎮衛生所遷移到馬公市區之後,電信局租借衛所的原
廳舍(五德里42號)做為澎南區的電話機房,改名為「澎湖電信局澎南
電信代辦處」,民國73年(1984)又遷址到五德里37-1號迄今。
81 〈馬公市公所工作報告〉,民國43年3月至5月。
82 〈馬公市公所工作報告〉,民國45年12月至46年2月;依縣政府和鎮公所的分配額,當年補助的興建經費可能是
由縣補助2,000元,鎮補助1,000元,是否工作報告誤植已無從查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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