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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廳舍
基本資料
創建年代:日治昭和9(1934)年
位 置:馬公市治平路32號
歷史建築公告時間:民國91年12月13日
種 類:建築物類
歷史沿革
明治28年(1895)日本治臺後,仍襲用清光緒13年(1887)興建的總鎮署
為澎湖廳舍。至昭和8年(1933)廳舍使用已達46年之久。且建築物本身為土塊
木架構造,更由於海島氣候的潮溼,白蟻為害至大。建築物受損嚴重,雖屢經修
繕,但仍不堪使用。現有廳舍腐朽破損不堪,且澎湖廳的行政組織不斷擴編,各
單位事務之連絡愈形不便,其機能與空間已不能符合實際需求,在諸多缺失情况
下,認有新建必要。澎湖廳乃決定配合馬公都市計劃的進行,於媽宮城外北側的
鬼仔山地區興建新的澎湖廳舍。昭和8年,日本國庫撥款八萬七千餘日圓供澎湖廳
購買土地和建築經費,澎湖廳即向位於媽宮城北側鬼仔山的地主陳清水,收買土
地做為新廳舍建築用地。
澎湖廳新廳舍由臺灣總督府營房營繕課設計監督,施工部份由上瀧土木建築
組合上瀧柳作承包。於同年5月16日開工,昭和9年(1934)10月完成二樓主體
建築。10月6日完成三樓「天照皇大神宮」上樑部份,同年12月31日竣工。總計
建築費為七萬四千三百八十九元二角二錢。於昭和10年(1935)2月11日(日本
建國紀念日)落成啟用。
建築形式
澎湖廳舍整體規劃包含了廳舍主體建築物和附屬建築物二個部份,敷地總
面積達五仟坪,主要建築物佔地三百四十五坪,建坪總計六百六十六坪。方位
為坐北朝南面向媽宮舊城區,是一棟洋式石造和混凝土造凵型二樓建築物。其
所用石材全取自於澎湖當地的玄武岩。對稱的立面建築型式屬「興亞帝冠式建
築」。三樓「天照皇大神宮」屋頂有如一頂冠帽,乃軍國主義下的設計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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