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內容區塊

澎湖縣政府

政令宣導

*本單元提供公眾化資訊即時API串接服務,請點選此連結

消防局第一救災救護大隊辦理「緊急車輛安全及防禦駕駛」訓練講習。
第一救災救護大隊 2020-11-02 992
    鑑於近年來消防機關緊急車輛之交通事故層出不窮,造成多起消防人員傷亡事故,為強化行車「預留反應時間」,提升消防人員駕駛行為之應變,並透過覺察及預測接下來可能發生意外之情境,採取必要措施,以迴避潛在危險的發生,消防局第一救災救護隊大隊分別規劃於本(109)年10月7、27日及11月1日三梯次召訓所屬人員,於該局4樓簡報室辦理「緊急車輛安全及防禦駕駛」訓練講習。
    在消防機關的緊急車輛,包含執行緊急救護的救護車及執行各式救災任務的消防車輛,根據緊急車輛交通意外事故相關研究探討,臺灣近幾年緊急車輛交通事故因素,主因可分為設備、人員、政策及程序等因素,在政策面主要認為消防機關大多缺乏安全駕駛訓練,在各消防機關致力防範消防車輛或救護車發生交通事故的作為,應首重「安全駕駛」及「防禦駕駛」議題,其中區分安全駕駛與防禦駕駛的涵意,安全駕駛是遵守交通規則及瞭解並尊重路權,而防禦駕駛則是瞭解駕駛環境的人、路、車三大元素,進而預測潛在的危險,因此針對緊急車輛在確保行車安全上,必須具備安全駕駛及防禦駕駛觀念。本次講習課程,即由授課教官教導同仁確實遵守內政部消防署函發之「消防人員救災安全手冊」第1章待命出勤安全指導原則、第3章車輛行駛時安全指導原則,並引用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汽車防禦駕駛手冊」及臺中市政府消防局編印「緊急車輛之安全駕駛及防禦駕駛指引」等教材,並輔以正確用路觀念影片,建立防禦駕駛正確行駛觀念,讓參訓學員都能逐漸建立所屬正確駕駛習慣,並依不同行車情境抽測同仁訓練成效。
    消防局長葉天恭表示,消防人員為在最短時間趕赴火災及救護現場搶救,以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常因行車速度過快,造成駕駛人員面對意外反應不及,而致生交通事故,消防局致力推廣防禦駕駛之概念,提出有關緊急車輛在安全駕駛上應注意的觀念,以及在防禦駕駛上可運用的各項情境,作為消防人員在駕駛緊急車輛之參考指引,有效確保消防人員及用路人行車安全,減少緊急車輛交通事故之發生。
  • 聯絡人:第一大隊
  • 聯絡電話:06-9275615
  • 電子信箱:a9275615@gmail.com
最後更新日期:2020-11-02
回首頁 回上頁
top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