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答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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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出國、服兵役、監所人犯申請印鑑證明登記應備證件?
- 發布日期:2006-06-12
- 發布單位:白沙鄉戶政事務所
- 類 別:印鑑
- 內 容:
- (一)依印鑑登記辦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出境人口委任國內親友代辦印鑑登記暨證明。受委任人應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印章、委任人印鑑及由委任人所出具經我國駐外使領館或代辦機構驗證之委任書(正本)向委任人出國前戶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申請辦理。如委任書在大陸地區製作,應經由海基會驗證始予採認。
(二)現役軍人可親自申請或出具委任書經所屬部隊連級以上部隊長核轉辦理。
(三)監所人犯得由監所長官核轉其印鑑登記機關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