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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鄉戶政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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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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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誌喜!別忘了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結婚登記日是婚姻生效日
  • 發布日期:2010-06-14
  • 發布單位:白沙鄉戶政事務所
  • 類  別:null
  • 內  容:
  • 民法第982條規定:「結婚應以書面為之,有2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自97年5月23日起,結婚雙方當事人須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始生效力。結婚當事人雙方須向其中一方戶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提出申請,並可預約結婚登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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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08-10-14